■ 观察家
维冠金龙大楼诞生于台湾发展最迅速的“四小龙”时期,在那种特殊的“热度”下易出现这种因过度追求“多快好省”而造出的“急就章式建筑”。
截至2月8日下午17时,台湾南部6.7级地震已造成38人死亡、533人受伤,122人仍然失联。
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的38人中有36人居住在地震中“拦腰横断”的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围绕这幢大楼建筑质量的种种质疑也随着救灾工作的深入,变得越来越多。
最初让许多人触目惊心的是倒塌现场随处可见、疑似建造在支柱中的“沙拉油桶”。不少台湾人记忆犹新的,是1999年“9·21”大地震中倒塌的许多大楼,其支柱中同样发现这种沙拉油桶。台湾地震当局官员“如今这种情况少了很多”的说法本身,就足以让许多“围观者”感到,所谓“沙拉油桶对建筑质量无碍”的解读,非但难以取信于人,甚至难以取信于己。
此后更多专业人士加入讨论,让问题显得更加耐人寻味。如有人指出建筑箍筋弯度只有90°,而非现行台湾建筑法规所规定的至少135°。
对此台湾一些部门、人士以“维冠金龙是旧楼,当时执行的是旧标准”为由加以辩护,但正如一些国际专家如日本一级建筑师丸山慎思等所言,诸如钢筋数量和强度不足、缺乏防震楼层等问题是“无论怎样都不该出现问题”,即便“旧标准”也不应出现如维冠金龙这样令人恐怖的拦腰折断。
无论如何,这固然令人同情、痛惜,但更多应是认真反省,问一声“我们身边有没有一座‘维冠金龙’”?
正如许多分析家所指出的,维冠金龙大楼诞生于台湾发展最迅速的“四小龙”时期,在那种特殊的“热度”下容易出现这种因过度追求“多快好省”而短时间、大量造出的“急就章式建筑”,这样的时代大陆也经历过。维冠金龙已没有了吃后悔药的机会,而对于那些可能有类似隐患的建筑及其当事人而言,这对他们来讲或许是一次提醒。
地震发生后台南市长赖清德宣称“检方正式启动针对维冠金龙建筑质量调查”,称“建筑体涉嫌违法”,表示已指派3个独立机构负责搜集保存证据,“如果建筑商确有违法行为,我们将让他们受到惩罚”。但许多知情人随即披露,当年领照盖楼的“维冠建设”也好,具体负责建造的“大信工程”也罢,都早在维冠金龙大楼落成后不久便宣告破产,如今已过去20多年,追诉或索赔又该找哪扇门?而无辜的住户也可能求偿无门,是否真会如此,当然还需观察。对于我们、尤其有关方面和媒体而言,倘若不幸同样出现这种出事后“有责任、但找不到责任人”的问题,该当如何善后,同样是值得深思的。
□陈在田(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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