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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的婚恋

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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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斌油画作品。
《狂澜与潜流》

作者:李秉奎

版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年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全球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中,青年总是立足潮头,开时代风气,扮演着急先锋和主力军的角色,“文革”自然也不例外。从红卫兵到青年造反派再到知识青年,年轻一代在政治生活领域的沉浮起落引人瞩目。然而以往的“文革”研究都将这一代人简化为单一维度的“政治动物”,而忽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恋爱、婚姻观念与行为,以及此“个人领域”与他们的政治实践及当时历史条件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外学者将注意力转向“文革”期间的社会文化生活与人们的日常行为的研究,《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1966-1976)》就是其中一部著作。作者李秉奎结合了历史学、家庭社会学、婚姻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克服了史料难寻的困难,填补了“文革”研究中青年婚恋史的空白。

  作者认为“文革”“可以分为‘可以发动的文革’与‘可以发生的文革’。前者主要是围绕着自上而下发动‘文革’而展开的,后者则是围绕着人人都参与‘文革’而展开的。”因此,要讨论这场席卷了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复杂政治运动的不同面向,仅仅关注于精英政治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重新进入历史的语境,勾画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是如何“参与创造历史”的,又是如何被历史改变自身的政治信仰与生活轨迹的。

  这部著作除了改变了以往“文革”研究集中于城市政治运动的局面,改变了学界在“文革”一代婚恋问题研究上的集体失语外,也挑战了不少长久以来约定俗成的“常识”观念。因篇幅所限,我主要指出此书在两个方面的创新与洞见。

  那个年代是完全禁欲的吗?

  经由八十年代以来文艺作品的再现,“文革”在大众想象里通常是和清教伦理式的禁欲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主流媒体的报道和讨论通常加深了这一常识性的印象。作者引用了《中国青年》197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这些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干扰,青年们在生活问题上得不到应有的指导和帮助。恋爱婚姻问题成了‘禁区’。”这些“破坏和干扰”的主要表现为,“视一切男女爱情为‘邪恶’”,“文艺作品不许描写爱情;大量的中外名著被封为‘禁书’不准阅读;报刊上不让登载有关恋爱婚姻的指导文章;电影上不能出现爱情的镜头;青年团也不能关心青年的生活问题”。

  “文革”真是如此完全禁欲的年代吗?

  在《狂澜与潜流》一书中,作者并未简单接受这一通俗常识,而是通过对档案资料的详细考察,指出在“文革”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群体的青年人之间,禁欲主义和青春期暗流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竞争和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文革”一代在不同年龄段也有着不同的情爱表达和婚恋行为。

  “文革”初期,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氛围催生出了较“十七年”时期更为保守的两性关系伦理。青年学生被树立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接班人”,他们的婚恋问题被划入个人领域,对其过多地讨论和关注被视为偏离了革命路线,而男女生理、两性健康的知识更被贴上文化和政治的双重禁忌,令青少年无从通过正常渠道获取,“与性、性别有关的内容往往被红卫兵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将之视为邪恶、下流、肮脏而且危险的东西。”

  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讨论“文革”初期红卫兵的性观念,除却革命意识形态的大环境外,年龄和地域都应当是纳入考量的重要因素。Neil Diamont在其研究“文革”的著作中指出往往是城市里的年轻学生才具有更为“纯洁”和更为保守的清教徒式恋爱观念,反而农村在这方面更为“开放”。因此不少知青作品里都提到他们上山下乡后经历的“性启蒙”。

  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发表后,“文革”从红卫兵运动阶段发展为“全面夺权”阶段,青年造反派代替以学生为主的红卫兵成为运动的主力军。青年造反派不仅较学生年龄大,生理上更为成熟,而且其中很多成员在此前政治运动中因家庭出身遭受过排斥甚至打击,“因此工厂、企事业单位的青年造反派更加激进、更加不择手段。”在造反派制和老牌红卫兵的派系武斗中,出现了大量性暴力的事件,这既可解读为特殊时期的情欲发泄方式,也是青年一代的政治报复行为。

  1967年底到1968年底,军队通过“三结合”进入地方接管政权后,在武斗基本平静,而1969年上山下乡高潮尚未到来的间隙里,北京青年因逐步被政治运动边缘化,而开始盛行“拍婆子”。同时,在上海、广州、成都、长沙等城市也都出现了年轻人对革命灰心丧气,开始将兴趣更多地转向“个人问题”,读爱情小说,“轧朋友、荡马路、谈情说爱”。这一时期,结婚率和生育率都一度上升,一些城市的婚姻登记率甚至比“文革”后还高。这股被众多学者忽视了的“文革”婚恋潮可被解读为厌倦了政治的年轻人以恋爱代革命,用谈情说爱的方式来消极抵抗“文革”,发泄不满情绪和失落感。

  1968年后,上山下乡运动在全国范围开展,几百万知青从城市迁居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然而在这众多的知青人口中,虽然“出现不少‘非法同居’、未婚先孕、堕胎、同性恋的现象”,结婚率却一直走低。

  1970年,大批机关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后,他们留在城里的子女则处于一种“有家无长”的无政府状态,如王朔半自传体小说《动物凶猛》所述,这些年轻人通过打架斗殴、追逐女孩子,乃至传阅“黄色”地下手抄本来发泄青春期过剩的荷尔蒙。

  从针对女性的性暴力到“拍婆子”之风盛行,作者对“文革”一代情与爱的描写似乎停留在男性中心的视角上,中间短短一段提到女红卫兵的意识淡化所带来的身体解放之感。然而,作者将其解读为性别认同出了问题,这未免失于简单化,重新落入了性别本质主义的窠臼。

  那个年代是彻底反传统的吗?

  在社会生活方面,“文革”时的择偶标准和婚恋行为是完全响应国家革命号召、破旧立新的吗?狂飙突进式的政治运动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积淀已久的婚姻家庭传统伦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两性政治?“文革”一代的婚恋情况和“文革”前后有着怎样的变化和延续性?

  针对这些中心议题,作者考察指出其实“文革”时期的婚俗并不如想象中的激进,“运用革命的铁扫帚”横扫一切“四旧”传统习俗。相反,“文革”一代的婚恋行为受到革命和传统两者的制约,在“新事新办”和“新事旧办”两极之间摇摆不定。

  一方面,由于对阶级身份的极度重视,青年的择偶对象被划分为红黑两类。红类往往是大家追逐的目标,也是“黑五类”们期待通过婚姻获取的政治身份。然而,传统父权意识仍然在家庭生活中起重要作用。例如,虽然“文革”时期曾经在青年人中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并将入赘称为“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革命行动”。但是,据作者调查发现,“从夫居在多数情况下仍然是被沿用的社会习俗之一。从夫居的习俗意味着,更多地是妻子通过婚姻改变阶级成分和家庭出身,多数情况下丈夫依然要继承父母的阶级成分或家庭出身。”这也说明,民间传统宗族伦理在和国家提倡的婚恋行为革命化的竞争中仍然占了上风。

  此外,广州、上海、哈尔滨等地居民的调查显示“身体健康”“人品”“性格”“志趣相投”等仍是多数人最看重的几个择偶标准,而“政治面目”“家庭背景”反而排在上述这几个标准之后。与大众刻板印象里的“文革”期间婚姻彻底政治化不同,“文革”一代的婚恋观既延续了传统择偶观对结婚对象品性健康的注重,也强调了男女双方感情的和谐与志趣的相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1950年颁布的新婚姻法所提倡的建立在两性平等基础上的自由恋爱精神。

  而另一方面,“门当户对”、“男高女低”式的“择偶梯度”等传统择偶观念并未被完全“革命”掉,只是在“文革”时期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下换了一副面目,也仍然左右着青年人及其家长的婚恋观念和实践,其中国家与民间围绕着“收受彩礼”这一“四旧”习俗而展开的角力是极为典型的一例。“文革”时期的公共舆论与相关部门,不断强调破除“买卖婚姻”、提倡“移风易俗”。然而,虽然革命话语大力提倡新型的革命的婚恋观念与行为,旧的风俗习惯却屡禁不止。

  更为吊诡的是,建国以来国家主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所带来的女性地位的提高却为收受彩礼(也称为女性的“身价钱”)提供了某种合法性。据作者分析,“虽然‘文革’时期仍然存在普遍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但年轻女性从事工农业生产,仍然会有工分或工资收入。因此,女儿的出嫁无疑会给女方家庭带来经济收入上的损失,而从夫居习俗使得新娘婚后通常会将上述收入从女方家庭带入男方家庭。这使得高于嫁妆的彩礼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

  收受彩礼乃至“买卖婚姻”等旧风俗的复辟回潮可以被解读为以激进的城市革命青年的“纯洁”意识形态来改造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的失败。也说明了移风易俗,尤其是在最古老的社会单位——家庭内部的变革,仅仅通过脱离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狂飙突进式的青年革命是远远不够的。

  由此可见,要考察婚恋关系中性别话语的转变,必须将多方面社会历史条件纳入考量,深入分析革命话语、婚姻法改革、妇女解放、传统习俗等不同势力是如何不断博弈又相互交织,从而重新定义了女性在新旧交替之间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生活里的角色和地位。

  □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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