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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期将试点持股行权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有利于引导中小投资者行权

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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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保护工作再进一步。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证监会新年第一场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并将于近期开展试点。分析称,这是国内首次专门针对中小投资者提供依法维权的模板,有利于引导中小投资者维权。这从侧面反映了近年资本市场造假层出不穷,投资者维权困难的事实,证监会昨日对近三年信披违规情况亦进行了通报。

  三地率先试点,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

  根据《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试点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主要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手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邓舸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的地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同时,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等风险,严控知情范围,审慎行权避免引起市场误解,建立行权信息公开和舆情预警机制等措施。

  分析称此举有利于约束上市公司

  事实上,随着近年资本市场造假层出不穷,中小投资者维权困难,证监会曾于2015年初研究论证持股行权方案。

  2015年3月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持股行权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有效方式。目前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正在研究论证之中。

  公开资料显示,持股行权的法律基础,是委托投票制度。《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在持股行权制度中,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股票,以股东身份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代投资者维权,通过行使公司法、证券法赋予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和提案权等,帮助中小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通过调解和仲裁诉讼等方式,约束、监督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等损害投资者的行为。为此,2013年证监会成立了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证中心”)。

  昨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持股行权试点是国内首次专门针对中小投资者提供依法维权的模板,对中小投资者起到示范和引导的作用。这就相当于是一个教育中小投资者的范例,手把手教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

  “在对中小投资者起到表率作用的同时,持股行权试点还将有利于约束上市公司。因为投资者服务中心是半官方性质,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所以,有利于对上市公司进行约束和制衡,规范治理”。董登新说,同时,在三地试点之后,将逐步推向全国。

  ■ 延展

  亚太实业连续五年财报造假被“顶格处罚”60万

  昨日,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其中海南亚太实业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又涉嫌内幕交易,对此,证监会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并对其中17人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披露,亚太实业连续5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在2012年亚太实业参股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时,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约257万元、2013年虚增净利润约257万元。同时,2013年亚太实业未依据已确定的定价依据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虚增净利润约237万元。

  此外,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均存在违规确认收入的情形,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971万元、4122万元、1055万元、2043万元,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约974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对龚成辉等2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对其中17人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对亚太实业早已关注。去年11月,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而引发处罚的导火线就是公司多项财务造假。

  与此同时,作为涉案人员之一、前财务总监张芳霞也面临10万元的罚款措施。

  不过,2016年2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称,张芳霞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此后,深交所向亚太实业出具《关注函》,要求亚太实业核查财务总监辞职的具体原因以及财务总监辞职对于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2月15日,亚太实业发布公告回应称,经了解得知,张芳霞申请辞职的具体原因是“家人身体欠佳,亟须照顾”。

  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三年来,证监会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信息披露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比例约为50%。

  邓舸强调,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上市公司和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相关新闻

  兴业证券强平客户仓位出错遭处罚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兴业证券2月19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在去年股灾期间融资融券强制对客户平仓操作出错受到证监会处罚,责令公司每3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兴业证券2月18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证监局经查发现,2015年7月7日,兴业证券融资融券强制平仓操作出现差错,导致客户信用账户股票的实际强制平仓数量远超过应当平仓数量;7月8日,公司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在客户信用账户进行买回操作。

  福建证监局认为,兴业证券存在违规行为,责令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每3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这并非是2016年证监会开出的首张罚单,今年2月16日,国泰君安公告称,由于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在绩效考核、内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采取限制做市业务三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

  去年12月31日14:50,为执行部门“卖出做市股票、减少做市业务当年浮盈”的交易策略,国泰君安做市业务部曾对圆融科技、凌志软件等16只股票以明显低于租金成交价的价格进行卖出申报,造成上述股票尾盘价格大幅波动。其中圆通科技、凌志软件等13只股票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10%,跌幅最大的达19.93%。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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