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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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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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安东路停着很多无号牌车辆

  近日我多次到望京SOHU办理业务,当我驾车行驶到阜安东路望京路口时,总会看到,即使在禁停路段上也肆意停放着很多没有号牌的车,严重影响着车辆通行效率。刚开始,我还纳闷这些乱停的车缘何没有号牌。

  后来我调查发现,这些车的车主很多都是附近上班的白领,他们为躲避处罚,开车上班停车时先把号牌摘下来,下班回家时再把号牌装上去。前日,在阜安东路望京街口到阜通东大街路段,我看到,大约400多米的路上,至少有20辆车没悬挂号牌。

  根据法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将被处200元罚款记3分,不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罚200元并记12分。建议那些车主尽早摒弃侥幸心理,纠正违法乱停车的做法;有关方面也加大对该路段乱停车的执法整治力度。□郭敬芳(市民)

  “僵尸旅行社”该整治则整治

  “虽然目前云南有800多家旅行社,昆明有400余家,但是昆明有一半数量的旅行社长期没有经营业务,在业内称之为‘僵尸社’。”据报道,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朱伯威说,由于行业没有强制退出标准,所以这些旅行社即便不开展经营业务,也始终存在:以“赌团”心态经营,有利润就接单,没有盈利就不开展业务。

  “僵尸社”往往是旅游产业不健康的毒瘤之一。虽然不容易起死回生,但其仍具有较强的“吸血”性,很多以“零团费”和“负团费”为诱饵,却把所有成本支出都押在游客购物返点上的“赌团”就寄食其上。

  针对这番乱象,有必要通过行业规范和追责机制,将那些不时冒出来做“一锤子坑人买卖”的、严重违反规范的“僵尸社”清理出旅游市场。当然,这要的不是假行政之手,而是通过行业自治和治乱监管方式,让那些“僵尸社”的违规操控空间被挤压。□何勇海(职员)

  分摊“喝出的医疗费”合理吗

  据报道,日前有网友反映,前几天参加初中同学聚会,本来好好的饭局,却因一个同学喝多了而提前收场,更可笑的是,后来组织者在群里发了一份聚会消费的清单,竟把自己醉后看病的400多块钱也算了进去,让大家平摊。这引发网民热议。

  组织者喝“伤”了,却要求其他同学为其医疗费买单,这样做很小气,某种程度上也算“不当行使组织权”,于情不合。到头来,也难免失去同学信任,甚至落下笑柄。但也要看到,近年来,因饮酒导致伤害的赔付案件十分常见。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若酒桌上存在劝酒、斗酒等行为,导致当事人饮酒致病、致残甚至致死的,甚至对不加节制的饮酒没出面制止,没对致伤者及时救治,相关责任人要负连带责任。

  聚餐前谁也不大会约定饮酒伤害的分担办法,“喝出的医疗费”要求大家分摊,确实挺奇葩,但透过该个案,了解到劝酒、斗酒等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争讼与风险,倒也不无必要。□罗志华(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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