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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些原则性的回复与原则性的提案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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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近年来,政协会议提案逐渐呈现出委员参与度高、议题集中、注重质量等特点。而且,提案回复率也很高。例如,数据显示,2014年,人民政协全年办复率99.8%;2015年,99.5%的提案已经办复,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19.5%,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4.4%。不过,提案尽管有近100%的回复率,但其中解决与采纳率还有待提高。

  此外,还有部分代表委员反映,有些回复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是很强,转化速度不是很快。例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委书记张亚英代表就曾说过,“我觉得有些回复还不是很解渴,比如原则性的回复比较多、讲客观条件比较多,一些回复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强,缺少具体解决措施。希望这些问题能加快解决。”

  优秀的提案,能起到为民发声、为国献策的巨大作用。但是,如果有的部门只是原则性回复一下,等于没有回复。这其实不是回复提案,而是应付提案。这种态度似乎是尊重了委员的意见,但是,没有针对性,缺乏操作性,等于啥也没解决。

  现在,我们在提案的回复率上,确实有了很大起色,很多提案也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转化为了现实的政策,但是,原则性回复的存在,也说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提案回复质量仍然有待加强。有的提案中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那也不妨说得更加具体一些。原则性的回复不过是官话、套话的另一种形式。

  当然,减少原则性的回复,也需要提案内容本身扎实、可靠,富有建设性、可操作性。这样,回复才能有的放矢;落实才能高效快捷。如果,有的提案本身就是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那么,有关职能部门回复起来,恐怕也会非常为难。

  加强提案的解决率、采纳率,需要委员们勇于发声,提高提案质量。当然,也需各部门对这些提案引发足够重视,多些“解渴”的回复、掷地有声的落实。两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佳社会效果。

  □陈小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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