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海市食药监局通报,对“饿了么”去年11月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处以罚款12万元;对今年3·15期间被曝光的涉嫌违反食安法的行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正式立案调查。
早在去年11月,上海食药监局已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公司注册名称)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6家入网“饿了么”并在线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均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饿了么”公司在未核查许可证真实性和有效性,也未签订书面合同、保存相关审核资料的情况下,向其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最终,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司被处罚人民币12万元。
“饿了么”创始人、CEO张旭豪在约谈中表示,公司将下线所有涉事违规餐厅,并已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其次将进一步升级入网餐饮审核流程,以最严格的准入标准严控新增商家安全性;再次将继续排查存量餐馆的证照真实性,对“一店多开”、市场人员私自篡改商户地址等问题将加大核查和查处力度。同时,“饿了么”还将委托第三方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准入标准。
此外,“饿了么”官方昨日分别针对公司内部、平台商户发出两封信,承认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并致歉。
在另一封“饿了么致商户信”中,张旭豪向商户致歉,同时提醒商户,将展开全平台的食品卫生安全及资质审查。
综合新华社
新京报记者 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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