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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官员欺压邻里?夸大维权不可取

2016年03月1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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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近期网络热传“常州红十字会某领导‘坐拥’300万豪宅欺压邻里”,16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红十字会作出回应,当事人顾先生确与邻里有过摩擦,但大部分内容均为夸大其词:当事人只是红会普通科员;房屋漏水一事,双方已多次协商,只是在赔偿方式、金额等事项上未达成共识;并不存在“欺压”和“300万豪宅”。

  在媒体报道后,双方已达成共识。但在此事件中,当事“红会官员”稍稍有点冤枉。为了解决问题夸大甚至虚构,是在故意制造、放大和利用红会及其官员的特殊身份。

  有人可能会讲,发帖人可能也没有办法,之所以这么做,是想给对方制造一点压力,试图把问题解决。但没有话题不能制造话题,以贴标签的方式扩大话题,实不可取。

  有必要指出,虽然我们希望官员在各方面表现出较高素质,但也不能对他们提出过分要求,更不能产生一种习惯性联想——只要涉及到公职人员,肯定是存在以权欺人。现实中,确实有些公职人员素质不高,但不能以个别代替整体。

  “红会官员欺压邻里”折射的舆情看点,值得重视。公职人员应认清新常态,把握好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的关系,主动遵纪守法,和睦邻里;但社会在提到公职人员,包括提到“红会官员”时,也应多一些平常心。

  □毛建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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