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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内心里也有。
一种我既不属于那个时间
也不属于那个空间的感觉。
——威廉·华兹华斯《序曲》
应该怎样来理解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慕克的这本新书——《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这本书他写了六年,让一直盼着他的读者们翘首以盼了许久,但作家本人何尝不是盼了更久?在年轻时读到华兹华斯的《序曲》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以其中的一句诗句为题写一本小说,如今,这个命题终于完成。
就好像提到福克纳我们会想起美国南方那个像邮票大小(福克纳语)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一样,提起帕慕克,我们又怎么可以不提伊斯坦布尔。福克纳说自己写一辈子,也写不尽故乡的人和事,那么一辈子在伊斯坦布尔生活的帕慕克,每一本书都是在书写这座城市。
没错,《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的确是通过钵扎小贩的行走,来见证一座城市在几十年里的变迁。但如果只说这是一本关于伊斯坦布尔的“城记”,作家本人是一定不服气的,那他干吗不把书名叫做“我眼中的伊斯坦布尔”呢?帕慕克是想通过一座城、一群人,展现出人与城市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进而完成文学里真正应该做的事情——对人的内在世界的探索,或者说是我们常说的人性。
其实何止是我们的主人公小贩麦夫鲁特脑袋里会有怪东西,我们每个人不都或多或少喜欢胡思乱想吗?这样的思索,将我们与身处的现实世界拉开了些许距离,那是神秘的、他人所不知的时空。只不过帕慕克把他自己的怪东西传输给了笔下的主人公,而我们脑中的怪东西还在我们的脑中打转。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恐怕是帕慕克所有作品里最容易被阅读的一部,在阅读上几乎没有门槛,这也让这本书一出版就在土耳其成为他最好卖的一本书。但如果我们以文学性来谈论这本书,坦白讲,这不是他最好的作品。而至于他在这本书里对人性的洞察是否敏锐和深刻,这大概也需要给读者们多一点的时间和空间来判断了。
本周,帕慕克接受了我们的邮件采访,对于他“脑袋里的怪东西”给出了他的答案,那么,你脑袋里的怪东西,又是什么呢?
详见主题·B02-B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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