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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个人几十年的行走,写一座城(2)

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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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02版)

  城市与外来人,多年以后是否还是陌生人?

  帕慕克的神奇之处,是找到了一个文字的入口和路径,让全世界读者都可以接近土耳其,尤其是接近伊斯坦布尔。他的笔触,带着我们深入这个城市的内在肌理,成为帕慕克小说的不变魅力,它也一样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只是在这本小说中,帕慕克比以往的追问更往前一步:关于城市与外来人。

  一个叫麦夫鲁特的年轻人,十二岁,怀着纯真之心,带着脑袋里的“怪东西”,渴望融入眼前这个伟大的帝国之城,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幻想着日后很多的可能性。

  这是进城不到两个月的麦夫鲁特,爸爸看到儿子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城市的秘密,感到在儿子眼里自己是一个用特殊语言和城市交谈的智者,感到自豪并加快脚步,卖钵扎的爸爸对儿子说:“慢慢地你也将学会这一切……你既要看见一切,又要做一个隐形人;你既要听见一切,又要装作什么也没听见……每天你要走十个小时的路,但你要感觉自己一步路也没走。”晚上也出去卖钵扎的麦夫鲁特,对城里的事十分好奇:他们走进的街道、公寓楼、每家的大门、门铃、奇怪旋转的楼梯、电梯,爸爸是怎么知道如何使用、开关它们的……

  年轻的麦夫鲁特在大街上尾随一个心仪的女人,他知道,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村里,如果有人像自己那样尾随姐姐,他一定会去揍那个畜生。“但是,伊斯坦布尔不是乡村。在城里尾随一个陌生女人的人,其实是一个有思想、日后也可能成大事的人。”

  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了二十年后,随着新路、拆迁、楼房、大广告、店铺、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的出现,他在二十年里熟知并习惯了的城市旧貌消失了,感到伤心;“与此同时,他更多地觉得城市在为自己改变,由此他又感到了一份欣喜。在他看来,城市并非自己走入其中的一个早已建好的地方,他喜欢把伊斯坦布尔幻想成一个自己在其中生活时建造起来的,未来将更加漂亮、清洁和现代的地方”。而那些城里的老房子,当自己还在村里甚至还未出生时就建好了,“它们拥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暖气、电梯和高高的屋顶……在那些老房子里,自己依然还是城市的陌生人”。

  时间再到三十三年后,麦夫鲁特眼中位于城墙之外的街区,全都变得彼此相似:窗户硕大的8-10层劣质高层公寓楼彼此挨着;街道歪歪扭扭;建筑工地四处可见;巨幅广告牌比城里的还要大;咖啡馆里坐满了看电视的男人……装有铁栏杆的过街天桥随处可见;广场和墓地里光秃秃的没有一棵绿树;每个街区,都长得一样:一座面对广场的塑像,一座清真寺;主街上总有一家银行、一两家成衣店、一个家用电器店、一家干果店、一家药店、一个报亭……

  这个外来人在城市中,四十年间大多数的体验是通过“行走”来实现的。他喜欢一份更接近街道、人群、夜晚的差事。“他走了二十九年的街道,早已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和顾客们开玩笑、敲他们的门、行走在上上下下无尽的人行道上,是他熟悉、喜欢的事情,而不是待在办公室里……

  应该不能简单地去评价这本书就是从一个街头小贩的视角,写伊斯坦布尔几十年的变迁。也不应该把它归类成土耳其版本的余华《活着》,帕慕克在写作手法上并无突破,但他至少写出了一点,深幽的关于“行走”与理解一个城市的别样感觉。

  行走,对于理解一个城市有多重要?如果你读过朱天心的小说《古都》,大概就能体会,它其实是朱天心用双脚长年在城中生生走出来的切肤体验。一个叫麦夫鲁特的人,几十年不间断地“行走”,帕慕克可以带着我们感受到故事中城市的细密纹路,去体验一个陌生城市的四十年。

  在《天真和感伤的小说家》中,帕慕克不时提及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小说的最终验证就是我们对它的感情。”在帕慕克看来,小说价值的真正尺度,必定在于它具备激发读者感受生活确实如此的力量。“一部优秀的小说的每一个句子,都会在我们心中激起一种深沉而又真切的感受,使我们知道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意味着什么,同时我们也知道这种感觉本身的属性。我还了解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旅程,我们在城市、街道、房屋、寓所和大自然中度过的生活所包含的不是别的,而是对一种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的隐秘意义的追寻。”

  在书中临近结尾时,如此写麦夫鲁特:他刚进城时感到的缺失和不足,在拉伊哈去世后,特别是近五年,显得更加强烈了。

  纯真,是好事还是坏事?

  到了帕慕克近期的作品,我们姑且说是他50岁之后,越来越明晰的还有另外一个主题:纯真。从《纯真博物馆》相对以往作品过于纯情的帕慕克,到《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麦夫鲁特心底永存的一份清新。

  麦夫鲁特脑袋里的“怪东西”,是让他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的东西,是让他在伊斯坦布尔这个大城市感觉不再孤独的东西,是让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似乎自始至终,风吹雨打,沉沉浮浮,麦夫鲁特心中都有永存的一份清新,一个与自己对话的清澈声音,像是他在夜间挑着钵扎,行走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中,听自己的足音,看一天天变换的街景轮廓、光影及建筑模样。

  帕慕克在写一个脑中还有“怪念头”心中还有纯真的小人物,如何在城市中慢慢变老,如何看自己与身边变化的城市。

  有段时间,麦夫鲁特白天去卖鹰嘴豆饭、每晚还在叫卖钵扎,“夜晚不停地走路,眼前总会闪现出美好的画面和奇怪的想法:那些日子里他发现,在一些街区里,尽管夜晚没有一片树叶在动,可是树的影子却在摆动;路灯破碎或不亮的街区里,成群的野狗更加嚣张和霸道;张贴在电线杆和门上的割礼和私人教育机构的广告,最后一个音节都是押韵的。倾听城市夜晚对他的诉说,解读大街小巷的语言,让麦夫鲁特感到自豪。”而上午站在手推车后面卖鹰嘴豆饭、两手插在口袋里、一动不动地在寒冷中等待时,他的想象力就会减弱,他就觉得世界空洞虚无……

  街头小贩虽然是帕慕克并不熟悉的另一个世界,但在写作麦夫鲁特这个人物时,帕慕克并不困难地进入这个人物,如同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中说,他幻化为人物本身。怀有一份清新和纯真,脑袋里有着“怪东西”,从常人不识或者熟视无睹的细节中感受,这“怪东西”可以让自己与生活俗常跳开一段距离,怀着纯真之心去理解自己的爱情、生活、这个城市。麦夫鲁特常常能在平庸中跳离地面,一张平凡的脸却有不在此地的心。“为什么有些夜晚他想走进边远街区里的墓地,坐在月光下的柏树间?一个犹如他在电视上看见的黑色巨浪为什么有时会来追赶他,而麦夫鲁特为什么很多时候都无法逃脱被巨浪吞噬的命运?”

  但这种在帕慕克近来作品中越来越明显的纯真之感,对于其创作是好事,还是坏事?他能否成为一位比之前的自己更伟大的作家?一位作家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在60岁之后,如何平衡写作的野心与写作的深度追求?如今的帕慕克,写一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想拥抱更多读者,还是面向更难突破的自己?

  帕慕克是天真的,也是感伤的。是勤奋的,也是有创作野心的。等待他的下一部作品,越过曾经的巅峰《我的名字叫红》,越过眼前一些看似甜蜜的拥抱,朝向更深更艰难处攀越。

  □书评人 丰玮

  试读

  1994年3月的一个漆黑夜晚,麦夫鲁特叫卖钵扎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从上面悄无声息快速垂挂下来的篮子。“卖钵扎的,卖钵扎的,两杯钵扎。”一个孩子的声音。

  黑暗中篮子就像一个天使从天而降。麦夫鲁特如此惊讶,大概是因为一个早已被遗忘的习惯,伊斯坦布尔人会把系着绳子的篮子从窗口放下,从街头小贩那里买东西。麦夫鲁特一下子想起了二十五年前,他还是一个中学生,跟爸爸一起卖酸奶和钵扎的日子。他往草篮里的搪瓷罐内倒了差不多一公斤钵扎,而不是楼上孩子要的两杯。他很得意,仿佛自己跟一个天使做了交流。最近几年,麦夫鲁特有时会思考或幻想一些宗教问题。

  为了让读者准确地理解这个故事,不因为故事充满了怪异事件而使读者误以为故事本身也完全怪异,还是让我先来告诉世界各国和下一代土耳其读者,什么是钵扎,因为我估计二三十年后,他们可能会遗憾地忘记它。钵扎是一种由小米发酵制成的传统亚洲饮料,这种浓稠的饮料气味香郁、呈深黄色、微含酒精。钵扎在温暖的环境里会快速泛酸变质,因此在奥斯曼帝国时期的伊斯坦布尔,店家只在冬季出售钵扎。1923年共和国成立之时,伊斯坦布尔的钵扎店受到德国啤酒店的冲击全都关门歇业了。但这种传统饮料,由于有像麦夫鲁特这样的小贩,便从未在街头消失。20世纪50年代后,冬天的夜晚,在那些铺着鹅卵石的贫穷、破败的街道上,钵扎仅成了一路叫卖“钵扎”的小贩们的营生。他们的叫卖声,唤醒了我们对过去几个世纪、那些消逝的美好日子的记忆。

  麦夫鲁特感到了趴在五楼窗口那些孩子的急切,他把草篮里的纸币放进兜里,把该找的零钱放在搪瓷罐旁,像儿时跟爸爸一起在街上叫卖那样,他轻轻地往下拽了一下篮子并放开,示意楼上的人可以收绳了。

  草篮随即开始上升,篮子在寒风中来回摇摆,轻轻刮碰到楼下几层的窗台和雨水管,难为了楼上拽绳的孩子们。到达五楼时,草篮就像一只幸福的鸽子遇到了合适风速,在空中悬停了一瞬,随后宛如一个神秘、禁忌的物体,突然消失在黑暗里。麦夫鲁特继续往前走去。他对着面前昏暗的街道喊道:“钵— 扎”……“最好的钵— 扎……”

  (本段节选自《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一书第二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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