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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境外结婚境内装单身”该怎么查

2016年03月2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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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近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被控受贿案开庭审理。证据显示,2008年黄华辉与妻子到香港办理了结婚注册登记,导致黄华辉以前工作单位的同事都只知他有女朋友,不知他已婚。缘此,黄华辉将所购11套房产和8个车位,全部登记在妻子或其亲属名下。

  黄华辉10年间疯狂敛财8891万元——年均889万、日均超过2.43万,堪称是“小官巨贪”。然而看点并非在此,而是“境外结婚境内装单身”这种贪腐新手段、新花样。

  这种“境外结婚”,可能会对反腐事业产生许多不容小觑、低估的消极作用。不仅会对贪官贪腐行为产生某种明显的掩饰遮蔽作用,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纪检部门防腐查腐的难度。

  很明显,凭借“境外结婚、境内装单身”这种“隐婚”手段,不仅贪官的真实准确婚姻状况会难以掌握,相应的家庭财产状况也会更加晦暗不明;同时也十分有利于规避“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并妨碍针对“裸官”的相关治理措施有效落实。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境外结婚”,不仅要高度重视,更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反腐防腐制度。比如,进一步完善现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将一些“官小权大”、腐败风险同样极大的官员纳入,加大其个人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

  此外,在“官员因私出境”方面,既要进一步严格相关审批程序,也要进一步将相关官员出入境信息尽量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监督。

  □张贵峰(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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