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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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重庆沦陷”噱头的广告才是沦陷

2016年04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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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重庆沦陷,利川坚守”“重庆PM2.5 250,利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2天……”,日前,湖北利川一个楼盘在主城部分小区发放促销广告单上的话,引起市民极大反感。

  同样是利川,4年前一则“我靠重庆,凉城利川”车身广告曾经引发舆论哗然,尽管有关方面回应称此“靠”乃依靠之意,不能与网络词“靠”相提并论,还是遭到玩低俗噱头的质疑,哪想到如今当地房企又“故伎重演”,“重庆沦陷”的说法,非但重庆人感到刺眼,很多置身事外的围观者也觉得不是滋味儿。

  即使暂且抛开重庆PM2.5是否达到常态250不论,上述广告至少有三处不妥,包括开发商没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资质、PM2.5是个动态值不能用固定数值替代、存在误导消费违反合同法之嫌。而“重庆沦陷”字眼也有危言耸听之嫌。

  市场经济时代,靠别出心裁的创意博眼球,以追求相应的商业营销预期,本无可厚非,但凡事得坚守原则底线,“一座叫春的城市”旅游广告语也好,“买房送小三”“重庆沦陷,利川坚守”等地产广告也罢,都动辄引发舆论反感。本质上,这类广告也是沦陷——道德沦陷。而在新广告法实施的背景下,这类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理应在严格执法下得以规制。

  □范子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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