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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稻香村四诉苏稻

诉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共索赔近4千万

2016年04月0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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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王叔坤)北京稻香村近期召开发布会,宣布已于3月28日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次起诉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而在此前,由于商标侵权纠纷,北京稻香村已先后三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池向东介绍,连续四次诉讼累计共向苏州稻香村索赔3950万元。北京稻香村方面表示,因苏州稻香村广泛使用与北京稻香村商标高度近似的扇形“稻香村”、无边框“稻香村”标志及“稻香村”牌匾,在北京等地区广泛销售,却并未做任何品牌区别性标志,误导消费者,侵害了北京稻香村的品牌权益。

  此前,北京稻香村早已就商标近似问题向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商标争议,并最终进入法律程序。2013年商评委做出裁定。2014年,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做出判决和裁定,认定:苏州稻香村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然而判决生效两年后,苏州稻香村不仅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标,而且又使用了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更为近似的无边框”稻香村“字体商标,但该商标早在2015年就已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注册。”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解释再次起诉苏州稻香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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