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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3月未经授权使用新京报版权作品的微信公众号
2015年4月22日,国家版权局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再次强调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先获授权,并对转载内容支付报酬。近期,仍有部分网站、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公号等新媒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未经《新京报》许可与授权,擅自转载《新京报》及新京报网和新京报两微一端上刊发的版权作品,已涉嫌违法,并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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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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