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上一篇  下一篇

来信

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对涂抹提示牌的行为要严惩

  在太阳宮中路、太阳宫南街上,管理部门在这一路段竖立了“此路段当前没有收费许可”的提示牌。有人竟用油漆涂抹掉提示牌上的字,在这两个路段收起了停车费。

  在这两个路段收费的人员穿着收费管理员的服装,但没有任何收费人员的证件,被问急了就用“忘在家里了”进行搪塞。收费也没有标准,信口开价,还不给任何发票,明显是属于违法收费。这些违法收停车费的人员,是有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目前还不清楚,但都必须严惩。

  作为管理部门在必要时也该对这些路段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吴文元(职员)

  除了“救命神器”我们还需要啥?

  据报道,在福州某写字楼内,新进了一台“救命神器”,它叫自动体外除颤器,这是在福州公共场所安装的第一台。据悉,在心脏骤停后的“黄金4分钟”内,若周围的人能第一时间使用这种仪器进行心肺复苏,就真能救人一命。

  “救命神器”价格不高,操作简单。让“救命神器”成为公共场所标配的呼声,这几年就一直存在。只不过响应的地方并不多。即使能够让“救命神器”实现全覆盖,也还是需要很多措施跟进的。最起码要让市民掌握最基本的急救知识。去年的时候,珠海实施了一项全民培训活动,叫“我当急救员”,对市民进行急救知识的培训,依据他们的水平颁发不同等级的“社会急救员证件”,让他们参与突发疾病的紧急处理。这样一来,就提高了他们的急救本领。希望以后所有城市都能逐渐安装“救命神器”,并且像珠海一样向市民普及急救知识。□郭元鹏(职员)

  “禁止闹婚协议”是种移风易俗

  据报道,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婚期在即,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

  新闻中这位伴娘,正是受到了柳岩被“闹伴娘”事件的影响。要看到,伴娘是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份协议,引起双方新人的注意,由他们来提醒、督促自己的亲朋好友文明参加婚礼。至少不要对婚礼上的伴娘或其他女性有过分之举。

  “禁止闹婚协议”虽然是新闻中这位伴娘个人提出的,但是却值得引起我们所有人的反思。“闹婚”“闹伴娘”,尤其是一些超越道德与文明范畴的“闹婚”“闹伴娘”,确实属于一种陋习,既违背道德,也可能会触犯法律。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应该在被摒弃,被革除的行列。 □苑广阔(职员)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 shepingbj@vip.163.com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