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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徐贲: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公共文化”?(1)

2016年04月0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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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梵志油画《从1830年至今》。

  “我关心中国的事情,因为我到美国时就已经35岁,是一个年龄挺大的成人了,生活经验来自中国,思想也已经形成。在这个信息时代,美国的华人知道中国的事情并不比在国内少。我自己积累了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很自然会与熟悉的中国生活经验做一些对比。比较的当然不只是美国人喜欢吃什么,中国人喜欢吃什么,什么东西,什么价钱。更明显的是不同的生活方式、公民权利、政府权力与民众的关系、学校教育、普通人的价值观和荣誉观、交往和交流的方式、新闻和媒体、出版与言论等等。这些也就是公共生活和公共文化了。我平时有一些想法,行诸笔端,如此而已。与‘中国问题专家’们的著作不同,我在书里关心的是普遍的认知、价值、人文、教育、人性这样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中国问题。我用中文讨论这些问题,读者觉得有用,是因为这些都是与他们有关的普遍问题。”

  今天,书评周刊针对当前社会公共表达的乱象,特约学者唐小兵对话徐贲,谈公共文化建设、公共写作空间和公共舆论环境。

  □特约对话 唐小兵(学者,著有《十字街头的知识人》)

  “文化”与“生活方式”

  “‘发财’、‘贪腐’、‘屌丝’在今天都成为文化”

  新京报:你的著述涉及的领域极为广阔,很多主题都值得深入讨论,我这次重点想与徐老师讨论当代中国的公共文化。我想,这几年来公共文化的退行是一个触目惊心的坚硬的现实,之所以发生这种状况我想是存在多种因素的,这也是我这些年在专业研究之余一直关心的问题。

  文化是一个特别容易被含糊处理的歧义丛生的价值观念。回首20世纪中国以降的文化演变,请你谈谈公共文化与革命文化、大众文化、群众文化之间的异同及关系。

  徐贲:“文化”是一个多歧义的概念,韦伯斯特英文字典对“文化”有六个定义,但文化并不是这六个定义的简单相加,这些不同的定义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紧张关系。文化批评家威廉姆斯在《关键词》一书中对文化的解说,也让我们看到这一概念的多样性和不协调性。他把文化分为三个不同的意思。

  第一是作为个人的教养或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此评断一个人是否“有文化”。第二是作为一个群体的“特定生活方式”,如我们常说的中国文化、美国文化、江南文化、湘西文化、多元文化等等。你提到的革命文化、大众文化、群众文化可以归入此类,其他还有官方文化、民间文化、官场文化、职场文化、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等。

  第三是作为一种活动,通过戏院、听歌剧、看芭蕾舞、上博物馆、阅读书籍、看电影、写博客等来进行的“文化活动”。这些“活动”也经受官方的审查。

  威廉姆斯所说的这三种文化其实是很不相同的,而且,它们是相互争夺的,人们每次使用“文化”一词,都是向某个特定的意思倾斜,经常会引起争议,也可能有意、无意地排斥文化的其他意思。比如“文革”时的样板戏或文艺演出到底是官方文化还是大众文化?这是有争议的,因为,为大众提供的文化未必就是大众自己选择的文化。因此,威廉姆斯所说的第一、二种文化意义就冲突了。样板戏是一个“文化活动”吗?今天的“文化人”会说,那根本就不是文化,而是宣传活动。这样的话,威廉姆斯所说的第二、三种文化意义又冲突了。这是文化的第一个意思。

  威廉姆斯所说的文化的第二个意义(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也非常重要,它解释了一般人的群体认同感。体育比赛是一种文化活动,可以让不同球队的球迷们结成不同的“哥们”“同伙”群体,彼此壁垒分明、怒目相向。文化群体中人与局外人对这个“文化”会有不同的感情,影响他们的评断,以至于云泥殊路。

  所以说,“文化”经常又是一个有对立含义的概念。有人不喜欢什么东西,什么理都不必说,只要指责它是“西方文化”就可以了。冷战时期,“资本主义文化”和“共产专制文化”都不是学术名词,而是相互挥舞的狼牙棒。在文化成为一个特别有用的词之前,还有一个词也曾产生过这样的作用,那就是“文明”。文明之外的全是野蛮,是蛮夷。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拿文明来说事,都改用“文化”了。文化比较平民化,也比较具体,不像文明那么高高在上,那么玄乎。

  正因为如此,文化变得越来越琐屑和俚俗;在美国,有人挖苦说是“文化的去文化”化,什么咖啡文化、麦当劳文化,中国也有“筷子文化”、“茶文化”、“豆腐文化”等等。在美国,甚至还有“强奸文化”(rape culture)的说法,所谓“文化”,不过是“成风”、“相当常见”的意思。这样的“文化”可以成为一个方便的套语,生出许多类似的“文化”来,如“贪腐文化”、“造假文化”、“奴才文化”、“马屁文化”、“屌丝文化”、“痞子文化”、“混日子文化”等等。可见文化这个词多么用途广泛、无所不包。

  新京报:众所周知,对当代中国公共文化建设最大的威胁就是威权主义与消费主义,这两者的合流就容易造成一种集体性的犬儒主义,事实上就是一种普遍的道德衰败和知识上的低效甚至无效。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就直陈过对物质生活的沉溺会怎样地腐蚀一个社会的公共文化,哈佛史学家史华慈也曾在生前的最后作品《中国与当今千禧年主义:太阳底下的一桩新鲜事》担忧过中国文化在纵欲与虚无中的塌陷。

  我一直特别疑惑的是:中国文化不是一直主张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义利之辨,强调对世俗生活的一种适当的距离感吗?为什么这种儒家式(更别说还有老庄的逍遥和佛教的空无)文化传统以及20世纪中国共产革命的实践,都未能赋予国人一种对“物质生活”和消费文化的抵抗感,而是完全陷溺在一种拜物教式的消费狂热之中?

  徐贲:这就是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和《重访美丽新世界》里所说的“犒赏型控制”(control by reward)的柔性奴役或自我奴役。它产生一种无需思考,而只是令人飘飘然的“温馨友爱、色彩绚丽”的快乐感。这种快乐感越普遍,社会就越稳定,社会就越颓废,越没有活力,最后成为赫胥黎所说的“僵尸社会”(zombie-like society)。

  僵尸社会里的人们的最大特点就是思想懒惰。人的思想懒惰是没有止境的。一方面,一个人思想越是懒惰,就越是容易接受暗示,接受幸福工程的宣传,觉得心满意足。

  另一方面,一个人越是觉得心满意足,也就越是没有寻求变化意愿,随着求变动力和意愿的丧失,行动能力也会减退和丧失。民主制度不能由思想懒惰者建成,也不能靠思想懒惰者来运作。

  我在《颓废与沉默:透视犬儒主义》一书里谈到当今中国社会中的物质崇拜、享乐主义、迷恋消费等问题,但这些并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其他国家的人也都喜好和追求物质享受,希望迅速地“富起来”。

  但是,在一个民主法治秩序良好的国家,迅速富起来的唯一办法恐怕只有去买彩票。官商勾结的事不是没有,但由于民众和媒体能有效监督,不至于蔓延成风,成为一种损害整个社会道德、价值判断、荣辱感、是非曲直的“发财文化”。

  人们所接受和认可的“文化”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获取财富和占有财产的方式、社会荣誉的标志与显示、人的等级区分及其标准、工作的高下和贵贱之分、“成功”和“幸福”的观念、家长对子女前途的期待和指望——所有这些无不受到制度的无形规范,也无不在强化广泛存在的思想和社会习惯。

  制度和社会习惯受价值观的影响,一旦价值观发生变化,它们就会随之而变。当下的“发财文化”既然是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变化中形成的,它也一定可以随着价值观的再变化而被改变。

  (下转B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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