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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读过乔治·奥维尔的《1984》,一定对那个乌托邦社会所发明出的人工语言“新语(Newspeak)”印象极深,也一定惊叹于语言是如何悄无声息地作为一种“思想制度”存在于公共生活之中的。
“新语”是那个极权国家“大洋国”的官方语言,它基于英语,但大量词汇及文法被简化、取代或取消,只剩下二元对立的表述。例如“坏(bad)”被“不好(ungood)”所取代,人们无法表达“老大哥是坏的(Big Brother is bad)”,只能说“老大哥是不好的(Big Brother is ungood)”。结果这种方式削弱人用不同方式及语句表达意见的能力。
回归到中国的公共表达空间,今天,在官方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共同构筑出的公共话语环境中,自下而上、匿名的环境看似让表达比往昔更自由了。然而,我们的语言从暴力中解放出来了吗?当公共知识分子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堂而皇之地把“女权主义政治立场”称作“女权婊”之时,我们不仅为公共表达的理性而哀叹——谩骂、攻击、标签、污名仍然司空见惯,我们的母语何时才能洗去上面陈年累积的污垢,还公共表达空间以平等和尊重?
公共说理指的是什么?公共说理的特点是什么?公共说理对社会会产生什么影响?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下公共说理才能顺利地开展?应该怎样进行公共说理……作者徐贲认为说理可以成为明亮的对话,是一种因自由、理性而可持续的公共交谈,针对当前中国社会公共言论混乱无序的现状,他以自己在美国高校教授说理写作课程的20年精华为基础,用十八篇各自独立的“随笔”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非理性话语
公共表达空间的痼疾
徐贲在谈论公共说理的著作《明亮的对话》中陈述了他对今天中国公共表达空间的忧虑:霸气、含混、反逻辑、少理性的语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深入公共文化肌理的普遍痼疾。
话语必须区分为公共话语和私人话语,然而在中国,话语的私域和公域却十分模糊。私域话语是“我与我”的关系,而公域话语是“我与你”的关系。“我与我”的关系范围是由亲近者组成的小群体,如家庭、帮会、教会、政党,成员间有一些在“理”之外的维系力量和一些与平等无关的结合原则,经常是不需要说理的。然而转移到公共群体成员之间的陌生人与陌生人范围,就是“我与你”的关系,理性话语必须在场,任何主张都需要充分且合理的理由。
理性话语的价值观是与他人平等、尊重、以说理相待的关系,并在这个基础上不羞辱他人、不欺骗他人、不伤害他人、不使用任何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对待他人。而使用非理性话语就是一种对社会理性、真实秩序有严重破坏作用的行为。徐贲更在这本著作中指出了当前社会中,很值得警惕的一种非理性话语——“群盲社会”中的“哄客话语”,而这种话语所营造出的舆论环境却是异曲同工的。
哄客话语
吵架越成功,说理越失败
哄客话语在今日的公共表达空间盛行多时。它表现为,主观情绪色彩浓烈,一切可能与其意见不同的人都是其争吵、羞辱、嘲笑、谩骂的对象。徐贲引用文化批评学者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的论述,“网络群众的主体是‘哄客’,哄客就是用酷语、色语和秽语对公共事件或人物进行道德、美学评判的匿名网民。”
因网络营造出的虚拟空间和虚拟身份,哄客们在网下可以是温顺服从的假面臣民,在网上则可以是尖刻暴力的蒙面叛逆。他们藏匿在虚拟身份中放肆宣泄个人焦虑,却无需为此承担角色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然而同时也为暴力话语的发育提供了摇篮。哄客们在虚拟社会中复制现实社会中的自我隐藏和变形策略,这种自我隐藏和变形折射着“新集权政体人格”中被扭曲了的自由欲望和与之共生的暴力倾向。
网络上非理性的群众极具排他性、压制性和暴力倾向。哄客话语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现实生活中的渺小个体,在群情激愤的人群中感到自己人多势众的力量,因此,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看法时,他们总是倾向于表现得十分专横。这种群众性的民意宣泄既是偏执的,又是高尚的;既是专横的,又是理想的。他的崇高境界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高尚感情——比如民族主义,使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寻找自己的幸福。它的暴力倾向以“道德净化”为理由,排斥一切异端和不同意见,理直气壮地展示和夸耀自己的不宽容和狂热。
然而,这种群众自下而上的狂热和扭曲的自由,恰恰支持了统治惯用的驭民逻辑和合法性:为了高尚的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地实行任何对个人的排斥、钳制、压迫、残害。而这样的群众语言和宣传话语同样拥有一种罐头思维:“被一群人采用的一句话”(口号),和各种“听见别人说就跟着说的字眼”,它让人思想懒惰,先是不肯自行思考,而终于完全丧失了自行思考的能力。
说理可能
民主社会作为话语共同体
人的理性,也就是人与他人说话、交流的能力,是人的社会性的最根本的体现。人的言语行为关联着他人,是一种社会行为。民主社会不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因为民主制度中的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利益。但是,民主社会却可以成为一个话语的共同体,因为利益不同的群体和个人都可以通过说理而不是暴力,去妥协他们之间的利益分歧和矛盾。对于民主来说,说理不仅是一种话语伦理,而且更是一种自然正当的社会之善。
我们必须通过学校的公民教育、人文教育和社会启蒙来提高公民的理性分析和思考的水准,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公共说理的规范。
新京报记者/伍勤
(根据徐贲《明亮的对话》整合)
【“公共说理”小词典】
●批判能力扫盲
哲学家罗蒂说,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两种启蒙(扫盲)教育,一种是“文化扫盲”,另一种是“批判能力扫盲”,公共说理应该是兼及文化与批判能力的一种教育。
●图尔敏论证模式
图尔敏是英国哲学家和教育家,他提出了一种可以用来说明说理特性的非形式逻辑论证模式。包括主张、保证、论据、支持、语气和反驳六个部分。可用以避免自身,或发现他人在说理过程中的某个或某些环节出现问题或谬误。
●塔西佗陷阱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曾经在总结历史教训时说:“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对于任何一种权威来说,丧失信誉的后果是严重的,民众不再相信一种权威,不只是在某一件事情上,而是在所有的事情上。
●戈德温法则
美国知名律师迈克·戈德温在1990年时提出,当一个对立的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用纳粹或希特勒来类比对方的概率会趋于1,也就是100%,简直没有例外。这个法则先是用于在线辩论,现在也用于一般的政治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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