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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路段电动自行车可推行

需走便道或非机动车道;“禁行”措施实施前期,对违规车辆以劝离为主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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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交警在东单路口劝阻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当日是“10条路禁行电动自行车”实施首日,交管部门共在10条禁行道路设置宣传卡控岗64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纠正,暂未发现拒不听从交管指挥的情况。但在部分禁行路段,记者还是看到了“漏网之鱼”。昨日下午2时许,蒲黄榆路,仍能看到一些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介绍,在禁行措施实施前期,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警告、宣传、劝离为主,对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给予罚款处罚。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详见A06-07·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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