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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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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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木:#法院用地变豪宅#公地建私宅的现象本不少见,操作方式也大体相同,无非是几经“变脸”之后,最终达到改变土地用途的目的,看似合法依规,实则是对国家财产以及公共利益的肆意侵占。而与以往案例相比,发生在广西的这起事件性质尤为恶劣:其一,公权滥用至极,毫无底线意识;其二,贫困县领导利用公地建私人豪宅,反差太大;其三,执法者犯法,更加让人心寒;其四,事件最终处理结果轻描淡写,令法律蒙羞受辱。

  落叶满空山:#法院用地变豪宅#法院用地变豪宅让人气愤,但更让人气愤的是处理结果。利用公权力和公共资源侵害民众权益,分明有违法嫌疑,最终却只是一个纪律处分。这哪是处分?摆明了就是包庇和纵容,更不是针对少数有此用心者的反面教材,反而给了后来者以触雷“利器”,让他们从这起事件中培养“信心”,规避风险。其负面示范效应,值得警惕。

  静水深流:#和颐酒店经理“三没论”#这个经理的态度与其说代表了酒店,不如说代表了社会上很多人的态度。在一件事最终没达到最坏的时候,人们都会说一句:“反正又没那个啥,大惊小怪干吗。”这其实是人们心中的劣根性在作怪,就是那种老百姓常说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谭敏濤:#人大代表法庭打律师#如果把一个扰乱法庭秩序罪变成司法拘留,这恐怕还是因为司法底气不足。我们一再强调要加强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威信,可是,面对诉讼过程中个别当事人的不法行为,法院缘何忌惮于采取进一步的强有力的措施?如果公权力染指司法,我们还应该相信司法会做出公平判决吗?

  郑俊:#人大代表法庭打律师#区人大代表法庭打律师处理过程应公布于众,否则造成的结果有:1.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执法部门不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必然损害法律的严肃性。2.作为公职人员法庭打律师,无疑折射出了公权力的滥用,“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损害政府的形象。3.灼伤司法权威,给人一种“刑不上干部”的印象。所以,相关部门对这类事件还应从严处理,不了了之的结果只会寒了公众的心,冤了受害者。

  栏目主持: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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