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召开听证会,拟有条件放开河豚在国内销售
新京报讯 (记者李栋)4月13日,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举行《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听证会,自1990年以来一直在国内禁止销售的河豚有望在国内市场上亮相。
河豚成品有望获准入市
《通知》规定,养殖河豚经过加工企业按照一定步骤进行加工、包装并打上可追溯码后,可以进入流通环节。加工河豚的企业则需要经过考核并在农业部备案。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养殖河豚整鱼仍在禁止销售范畴之列。
目前,国内沿海常见的河豚品种达40余种,但此次仅开放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豚、暗纹东方豚两个品类。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翟毓秀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两个品类在国内已经有着20多年的成熟养殖经验,通过体系化的人工养殖控毒技术,已经将河豚毒素残留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准。
中国渔业协会河豚分会常务副会长、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孟雪松向新京报记者解释说,按照规定是“活的不能卖、未加工的不能卖,经过定点养殖、定点加工基地,又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包装的完全成品,都可以正常在商场、超市、饭馆中销售,没有其他的限制。”
依赖出口,河豚价格屡遭“打压”
历史资料显示,1990年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禁止河豚流入市场,2010年,这一法规被废止,河豚被列为新资源食品。但2011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再度下发通知,在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企业加工制作鲜河豚。
“中国的河豚养殖向来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像红鳍东方河豚、暗纹东方河豚长年出口日韩市场,质量远远超过日本、韩国的本土养殖品种。”孟雪松说道。
随着近几年出口市场的变窄,销售也受到很大影响,“在规模上升后,日本、韩国的渔业协会开始有意控制进口,打压中国河豚价格。最惨的时候出口到日本委托代售,才卖5元/斤。”部分河豚养殖企业负责人反映。
此外,政策的变化也让河豚的价格忽高忽低,2015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重申“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河豚”。消息一出,部分河豚企业的销售价格瞬间从70元/斤降至30元/斤。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