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45名台湾疑犯被遣返大陆;系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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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王姝)据公安部昨日消息,日前,肯尼亚警方打掉了一个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32名大陆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大陆。第一批10名犯罪嫌疑人已于4月9日遣返回国,第二批67名犯罪嫌疑人13日乘包机押解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据通报,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一民居内发现大量电脑、交换机等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电子通讯设备,抓获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打掉了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设立诈骗窝点,向北京、江苏、湖南、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拨打网络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被骗群众100余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
2016年4月8日,该国警方又抓获涉嫌向大陆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
新京报记者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公安部和各地警方至少破获了6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另有一起跨国诈骗案在开庭审理。7起案件涉及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老挝、泰国、埃及、肯尼亚等国家。
释疑1
台湾疑犯为何从非洲押回大陆?
公安部通报称,由于此案受害人全部为大陆居民,北京等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司法部门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有司法管辖权。为彻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大陆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对台湾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台方通报。同时,将邀请台湾警政司法部门来大陆研商共同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
昨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提问时表示,近年来,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被追回的仅20万元。“希望台湾方面在看待此事时,多从受害人角度想想”。
安峰山列举了多起案例:2015年12月,某市经济开发区被台湾犯罪嫌疑人假冒公检法机关骗走棚户区改造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1亿多元,这是迄今为止大陆被骗金额最大的一笔。
他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持续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但由于两岸对犯罪嫌疑人分开处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未得到应有惩处,犯罪赃款也迟迟不能追缴,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当即释放。这些情况使得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禁不绝,大陆民众对此表示极其不满,强烈要求严厉打击台湾诈骗犯罪分子,追回被骗的血汗钱。
安峰山称,由于这些不法分子在境外从事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全部为大陆居民,大陆当然有司法管辖权,况且有关国家是我建交国。大陆司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对台湾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得到保障。关于台湾犯罪嫌疑人家属探视问题,会按照有关规程办理。
释疑2
跨国电信诈骗案都有哪些形式?
据公安部通报,肯尼亚警方本次打掉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诈骗形式主要是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大肆实施诈骗。
近年来,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拨打电话,实施电信诈骗,造成巨大损失。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上述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跨国诈骗团伙的另一主要诈骗形式为设置虚假“赌博”网站诈骗。广东警方今年3月23日通报的打击电信网络犯罪1号专案抓捕行动,就是该类形式。广东警方通报,去年3月起,有市民反映,时常会收到所谓澳门某知名赌场的网络招赌短信,涉嫌诱赌诈骗。
侦查员发现,短信中的“澳门某知名赌场网站”都是虚假的,可网页页面精致、体验流畅,提供“百家乐”、“21点”等常见赌博形式。在虚假网站注册后,话务客服人员便会与事主联系,诱骗其将资金转账至私人账户,再换取筹码参与“赌博”。充值额度较小的事主,往往先尝到甜头,还可以即时提现;当事主充值达到较大额度时,就经常赌输,一旦输光,全部联络方式即被切断,其中一位事主被骗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 专家说法
“大陆有权管辖电信诈骗案台湾疑犯”
昨日上午,67名在肯尼亚对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加上9日被遣返回国的10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共77人,而在7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5名是台湾籍。
对该案的特殊性,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认为,案件中大陆有对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管辖权,遣返的做法完全合理。
“押回电信诈骗台湾嫌疑人合法”
“大陆方面对此事的处理是合法、合理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表示,从法律上讲,被害人的支付行为是诈骗完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而该案的被害人均为大陆居民,按照国际刑事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大陆方面必然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起诉、判刑。肯尼亚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遣返大陆,完全符合司法程序、符合一个中国原则。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按照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次肯尼亚遣返的台湾犯罪嫌疑人,从犯罪结果、犯罪人和共同犯罪关系这三个切入点讲,大陆司法机关都有管辖权。
“对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台湾方面并未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将涉案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遣返大陆,并不构成对人权的侵犯。大陆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而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会依法得到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说。
跨境电信诈骗追赃成为难点
对于跨境电信诈骗的追赃问题,周光权表示,这关系到国家之间,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司法协助问题。就电信诈骗案来说,证据链条很容易断,证明赃款究竟到了谁手上,有时很难查证。比如身份证件是虚假的,虚假的银行卡,有些证据链条断了根本就追不下去。这些特点都会给大陆与台湾的司法协作带来具体的难题,也就造成了赃款很难追回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认为,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追赃问题可能是被害人最关心的问题,这就有可能涉及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司法协助问题。2009年大陆和台湾制定过《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不过这个规定只是一个初步的协议,如何追赃等问题没有规定的那么具体。
樊崇义还表示,台湾对电信诈骗处理的刑事责任,包括处理的方式方法都比较宽泛的。如果没有打击或打击不力,甚至我们交过去有可能他们就给放了,犯罪嫌疑人就可能接着再犯罪,再诈骗。台湾方面应完善立法,尽快完善打击电信诈骗的立法,在罪名确定、打击方法、处罚规则等方面尽快完善,使被遣返的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立法加大打击力度。
另外,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表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大陆、台湾甚至国外流动,追踪到他们比较困难。骗取的钱款一旦转移到境外,追回也比较困难。对受害人来说,只有抓捕到犯罪嫌疑人才能挽回损失。有些损失可能无法挽回,但是对受害人精神上也会有抚慰,同时也会减少以后的犯罪,这也是一种威慑。
新京报首席记者 涂重航 实习生 王昱倩 孙良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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