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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姚说
佛山童工问题警示了我国依然存在童工现象,根源还在于绝对贫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救济网络也不算完备。
据媒体报道,佛山14岁童工小攀在睡梦中猝死在出租屋内。小攀母亲称,孩子每天要工作11个小时。此事被曝光后,佛山南海人社局对涉事公司处以了1万元罚款。并称,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有网民质疑处罚偏轻,但当地人社局则称,该处罚是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
童工出现意外死亡事件,让这个事件的悲凉程度无以复加。其实,我国采取了国际上相对严格的童工标准,即严禁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可颇为遗憾的是,国家相关政策却对16岁以内的儿童(特别是贫困儿童),未提供相应完备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不会从校园流失,进入社会。如同小攀一样,出于各种原因,他没有接受教育,被自己的母亲带出来打工。最后,当一切问题都出现以后,此时亮相的法律却仅对用工方处以了一万元罚款,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其实,佛山童工问题警示了我国依然存在童工现象,这样的状况更多体现了我国法律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不得不说,佛山童工问题也显示出我国童工现象中的一个怪圈,我们基于道德为自己设定了一个过高的目标,在无力杜绝问题产生后,面对出现的严重后果又缺乏有效制约。
不过,相比于国际上目前流行的童工问题,我国作为世界GDP第二大国,虽然社会发展不均衡导致了童工现象的存在,但也并不普遍。此前媒体报道的凉山童工现象,以及零散发现的童工案例,根源还在于绝对贫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救济网络也不算完备。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企业大规模使用童工的出发点,也在利润微薄的低端加工产业链上。雇佣方借助贫穷家庭童工的劣势地位,进一步盘剥童工,支付低工资,往往还通过暴力和虐待而控制他们的自由。在这一方面,国内也曾发现过相当极端的奴工事件。
客观来说,对比中国和美国的童工问题,按人口比例来算,我们的童工问题并不突出。而且,我国随着劳动法的实施,义务教育的改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抑制了童工的供给和需求,使得童工问题并未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矛盾。因此,即便我国法律中对于童工问题的规范并不充分,在面对极端个案时颇无效力,也暂时没有紧迫修改法律的必要。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童工问题,我们就该袖手旁观。在社会发展中存在不足的时候,在我国法律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时,真正解决童工问题,更依赖于触及问题背后的社会根源,即真正保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同时通过对贫困家庭的保障,避免父母强迫儿童外出打工。
□姚遥(公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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