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将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在城六区扩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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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今后,北京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将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在城六区的扩张门槛。另外,北京将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并继续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
企事业单位分区域实施差别电水价
昨日,北京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另外,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该意见共有12项重点任务,其中位列首位的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具体而言,将加快实施企事业单位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分区域价格政策,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在城六区的扩张门槛;积极协调推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落实,研究差别气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意见还提出,将加快资源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市场化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促进居民节约用能。推进居民供热价格改革,完善两部制热价,充分发挥计量热价的激励引导作用。
将研究季节性排污收费政策
12项重点任务中,备受关注的还有污染治理。意见提出,将完善有利于污染治理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
具体而言,将全面落实各项排污收费政策,实现排污费应收尽收。根据污染物治理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排污费标准,加快研究季节性排污收费政策,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同时,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为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未来还将建设北京统一、权威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
焦点1
将定期调整公共交通价格
意见提出,将落实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
其实,这并不是北京首次提出将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2014年,北京的公共交通价格进行调整,当时就建立了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部门每年对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成本变化等进行评估并测算,并研究制定价格调整方案。
市发改委主任卢彦昨日表示,定期调整的机制,在未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发挥相应的作用,使这样的机制和电汽车、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进行相应的衔接。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电汽车、轨道交通更好地为市民生活服务。
他举例称,比如在去年年底,昌平线等站点峰值和低谷之间的价格调整,就是鼓励市民能够错峰出行,这类措施在未来的价格改革中,同样会进入市民的视野。
焦点2
将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
意见还提出,将健全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价格机制。围绕缓解交通拥堵,加快推进占道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收费系统建设,调整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围绕备受关注的拥堵费,意见提出,将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
据了解,去年官方曾表示,2016年北京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此后,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征拥堵费尚无时间表。
其实,“交通拥堵费”由来已久。2010年,北京市就曾出台28条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其中提到“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2011年,公安部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在大城市开展部分区域、路段、时间试行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研究。2013年,北京发布清洁空气五年计划再次提出,将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
此外,卢彦表示,北京在2011年左右,就曾推出区域差别化的停车收费价格,这个价格如果要发挥作用,需要和电子收费系统这一类的科技创新、科技手段结合起来,实现制度到位、落实到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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