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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

个人缴费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比已低于3:1

2016年05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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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人社部近日与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通知同时要求,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根据通知要求,在420元补助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

  此外,对于居民医保的报销问题,通知明确,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而对门诊的医保支付,通知也提出,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 解读

  专家:财政补贴过大或致居民医保不可持续

  按照近日下发的通知,未来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分别为420元和150元,比例为2.8:1,已经低于3:1的标准。那么为什么经历了多年财政补贴标准的提高,医保的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要下调呢?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医保属于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过大,可能使之逐渐丧失社会保险属性,而变成一种福利制度。同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表示,财政补贴过高或导致财政压力过大,最终造成医保不可持续。

  “在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和个人的筹资比有的达到1:1,但也要看到这些国家劳工的收入水平较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鲁全表示,医疗保险一部分是个人的责任,政府筹资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宜过度失调。

  同时,鲁全还认为,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后,还应该在报销支付环节体现便民惠民。“比如个人看病,报销比例在70%,但这70%并不是他花的所有钱的70%,他花了15000元钱,实际可能只有10000块中的70%可以报销。”鲁全认为,均衡缴费结构的一个前提是医保报销要更加慷慨,切实减轻个人支付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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