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书评周刊·观察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10:书评周刊·观察

《极花》之争:当拐卖妇女成为文学主题

2016年05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极花》
作者:贾平凹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3月
张涛
吉林大学讲师,文学博士,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
肖慧
堪萨斯大学东亚研究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现当代中国文学、性别和家庭研究
黄灯
广东金融学院财经传媒系教授,从事文学及文化研究、批评。春节期间引爆舆论的《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文作者

  最近一周,贾平凹及他的长篇小说新作《极花》一直站在舆论风口浪尖。《极花》取材于贾平凹一个老乡女儿被拐卖的真实经历。小说主角胡蝶被拐卖到西北乡村并怀孕生下儿子。她历经磨难之后被解救,可回到城市,胡蝶难以接受周围人对她的评判和非议,也无法割舍与儿子的亲情,无奈之下选择重新返回山村,回到曾拐卖她的“丈夫”身边。

  “拐卖妇女”是一个痛感极强的现实题材,但也是因为它与现实联系紧密,造成它容易引起巨大争议。贾平凹在新书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进一步加剧了争议:“这个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吗?你为什么这么容易上当受骗……”,“如果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这些话被舆论解读为是为拐卖妇女辩护。

  书评周刊联系了贾平凹,他回应称当时采访的记者对他的话断章取义,引起了公众误读。但他无意解释更多,只表示作品写完之后,就应当让作品本身说话。事实上,这场关于《极花》的讨论早已不止于这部小说本身,更多的是在讨论为什么拐卖妇女禁而不绝?它跟乡村凋敝、“农村剩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现有的讨论之下,书评周刊邀请了三位学者,从文学评论本身以及底层女性、底层乡村的内部视角,针对《极花》及由此引发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圆桌讨论。力争在现有讨论之外,提供给大家一些新的有启发意义的思考线索。

  文学作品与社会现实逻辑不同

  针对《极花》的批评主要围绕女性和乡村两大视角展开。女权主义立场的批评认为,贾平凹的男权视角将“农村剩男”找不到媳妇的焦虑凌驾于女性痛苦之上,女性沦落为提供性服务和传宗接代的工具。乡村视角的批评则指出,《极花》为凋敝乡村惋惜的同时却忽略了其隐藏的巨大罪恶,并指出这样的乡村消失是大势所趋,不值得缅怀。

  许多读者尤其是女性主义者不满意最后胡蝶又回到了黑亮家,他们觉得胡蝶应该反抗,既然逃离了就该寻找“新生活”。张涛认为,这样的批评,实际上是我们要求作家按照一个“理想状态”去塑造人物。但我们应该知道,小说中的人物命运发展和社会现实中的人物命运发展是有着不同的逻辑的。小说中的人物只能按小说本身的逻辑去发展,去呈现,有的时候作者也无法控制。我们面对世俗生活会有各种各样的无奈、妥协、顺从,同样作家也是这个世俗中人,他同样会妥协,会退让,小说中的人物也是如此。

  而一个优秀的作家,往往会有自己的文学世界,如“未庄”之于鲁迅,“湘西”之于沈从文,“呼兰河”之于萧红。作家看待世界与人生的基本姿态皆出自于此。陕北的“乡土世界”于贾平凹而言也是如此。贾平凹自己认为:“对于当下农村,我确实怀着两难的心情,这不是歌颂与批判、积极与保守的问题。我就是在这两难之间写出一种社会的痛和人性的复杂。”

  贾平凹的话引申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文学的功能。文学最重要的功用是提出问题,展现问题,而不一定要评判或解决问题。

  底层女性承担了农村转型的沉重代价

  在文学中,“胡蝶”的困境可以没有解决方案。可在现实中,我们不可避免地想知道,这困境是怎么来的?我们应当如何着手解决?

  这场关于《极花》的争论指向了当下中国社会的两大症结:农村问题和妇女问题,以及它们之间深刻的纠缠与矛盾。这也一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议题,困扰着自民国以来诸多知识分子、社会改革者和现代文学的写作者。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学书写,我们可以看到,女性视角常处于被遮蔽状态,农村及农村问题在当代中国文学作品中逐渐淡出。

  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文艺作品中,城市背景下,现代化与浪漫爱情故事高度统一。

  现代化喻示着城市化、科技化、资本化。而在中国现代化转型进程中,农村的位置日益尴尬。乡村早已不是“希望的田野”。城市取而代之成为提供唯一“好生活”的可能,年轻一代的生命价值和文化想象被纳入城市化进程。《极花》中“胡蝶”对城市文明的向往,是如今许多乡村女孩的写照。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父权制度与资本逻辑合为一体。农村男性成为这种整合过程中,最被“落下”的一群。他们受制于农村的经济凋敝、文化荒芜,劳动报酬和生命价值得不到体现,无法成为新型资本主义父权体系里,女性爱慕的对象。而女性看似可以选择城市里那些更有资本的男性,实际上却很容易成为农村转型代价最终的承受者。拐卖妇女即是其中一例。

  要改变农村青年,尤其是男性青年,在婚姻市场中的不平等地位,必须跟改造农村的性别主体、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空间联系在一起。只有真正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农村所享受到的资源与城市一样多,农村在现代化转型中的沉重代价才有可能得到平衡。而隐匿于此过程中的“农村剩男”、拐卖妇女现象才有可能得到遏制。

  要警惕将“拐卖妇女”变成“男女对立”

  “拐卖妇女”看起来是择偶问题、男女问题,实则与整个中国的城市化转型、农村的经济凋敝都关系紧密。

  因此,在思考“胡蝶”、“郜艳敏”的悲剧如何发生、如何解决的时候,我们必须意识到,农村底层“剩男”并不是这些悲剧的根源。他们是中国现代化转型、农村转型中出现的炎症,而拐卖妇女则是这一炎症在婚恋关系的终端溃烂的表现。

  黄灯提醒,要警惕将“拐卖妇女”变成是“男女的对立”。男女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共生的。将“共生”范畴置于“对立”层面来谈,无助于营造理性对话空间,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另一个应当区分的地方是,作为个体的“胡蝶”与作为群体的“胡蝶”。

  我们可以通过“胡蝶”的个案,关注到整个被拐卖的妇女群体。让社会共同思考这一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悲惨位置,并呼吁各方从制度上阻碍、切断罪恶发生的土壤。

  但在谈论“胡蝶”的个人选择时,如同张涛在讨论开始时所说,我们需要看到个体情感的复杂性。对个体而言,对子女的亲情、对伤痕的回避、个人能力和社会占有资源的有限,都使她们可能无奈选择接受被拐卖的命运,回到“丈夫”身边。

  而让我们陷入伦理困境的,不是她们可能作出和“犯罪者”过上“幸福生活”的选择。而是假如她放弃这一选择,我们的制度和现实,能否让她们平复内心的隐痛,拥有更好的命运?

  【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学如何处理婚恋关系?】

  山药蛋派

  代表作品:《登记》、《罗汉钱》、《小二黑结婚》

  婚恋关系:将农村青年男女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以劳动美学为基础的新型浪漫关系。

  更“激进”的书写

  代表作品:《我们夫妇之间》、《李双双》、《五朵金花》

  婚恋关系:农村女性被塑造为激进主动的一方,具有更强烈改变个人生活乃至乡村生活空间的意愿。她的男性伴侣却往往显得更为保守、懦弱、缺乏热情,从而成为被女性教育和改造的对象。

  改革文学

  代表作品:《乔厂长上任记》、《新星》、《牧马人》、《芙蓉镇》、《人到中年》

  婚恋关系:男性主人公常代表现代启蒙理性和科技进步的前沿力量,而女性常扮演的是他的仰慕者和跟随者,又或者是传统伦理的化身。

  寻根文学

  代表作品:《女女女》、《小鲍庄》、《白鹿原》、《红高粱家族》

  婚恋关系:试图重建亘古未变的、未经政治“污染”的“原初”乡村场景。浪漫化了的乡愁将女性刻画为神秘的地母,或原始情欲的承载体,只具有身体的存在,游走于理性秩序和历史实践之外。在这种意义上,寻根文学不仅客体化了农村,并且客体化了女性以及乡村家庭婚恋关系。

  八十年代至今的文艺作品

  在当今最新出版的文学作品中,“李双双式”的农村新女性已逐渐退场,不再是参与和改变历史的主体,不再能代表与城市相对的另一种可能的“好生活”的希望和能量。“十七年文学”(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1966年“文革”前)中将两性浪漫关系与改造农村日常生活和家庭关系紧密联系起来的文艺实践也逐渐淡出,取而代之的是城市背景下,现代化和浪漫爱情的高度统一。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伍勤 张婷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