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事业单位首先是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而存在,其有偿服务应该谨慎而为。不能左手继续握着权力拒绝其他社会组织进入提供服务,右手借着市场化、自主定价的名义随意收费。
最近有三亚市民反映称:“外面打印店打印一张A4纸才一元,而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打印一张图少说50元,多则上百元”。对此,该规划信息中心给出两个理由:一是收费有依据,是按照特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二是他们虽是政府机关,但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需要通过收费来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
而当被质疑该收费标准已被废除时,规划信息中心负责人却表示,虽然物价局表示此前下达的收费标准通知已被废止,但中心并未接到废止通知,目前还在沿用物价局的这份文件。如果以后市场放开了,可能还会按照以前的标准来收。在该中心看来,如此收费似乎“理所当然”。尤其是,因为市场放开了,自由定价了,就更有理由如此收费了。
但问题在于,市场化之下的自主定价,之所以可以接受,原因在于存在其他的竞争企业。消费者在市场中有多种选择,而市场也通过竞争的方式,形成相对合理的价格,因此能够防止消费者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但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显然不是这种情况,它的地位和提供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本市仅此一家,别无分店”。无论民众愿意与否,都只能在此打印。如果一定要按市场化的逻辑思维辩解,那首先恐怕就得解决规划信息中心的“垄断地位”问题了。
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事业单位改革,其首要目标就是让事业单位能够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其所应该强调的是公益性、服务性,而非经济效益。即使按规定收费,也应该是成本费,岂能利用国家公共资源,借权营生?
即使如其所回应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需要通过收费来解决,但为什么有这些资金缺口,其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而具体如何解决,解决多少资金缺口,显然应该通过公开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是随意定价,将成本“转嫁”到市民身上。更何况,信息中心收费的依据中就明确规定:项目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实行明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而记者调查却发现,该中心并未公示收费项目。
破解诸如此类的“天价费”,关键就在于纠正这些单位错误的“市场化思维”。不能趁着事业单位改革,允许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收费市场化,而随意收费,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的程序与实施监督制度。
事业单位首先是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而存在,其有偿服务应该谨慎而为。不能左手继续握着权力拒绝其他社会组织进入提供服务,右手借着市场化、自主定价的名义随意收费。
□韦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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