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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未来的国企职工持股果真要体现公平合理的价值分配,就得要提倡多元化持股结构,避免单一化和垄断化的少数持股。
随着浙商银行3月底在香港完成IPO,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余恒丰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3家还未上市融资。作为上述3家中体量最大的恒丰银行,日前却因IPO准备工作的员工持股计划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以董事长为代表的高管团队,因持股超过千万股、低于净资产价格认购股份而惹出争议。
恒丰银行员工持股认购股份之所以出现争议,关键在于银行高管层持股太多,持股比例高于普通员工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即使银行不上市,每年高管也可以凭借分红以及股权奖励获得不菲的收入,如果上市成功,高管就会因为持股数量巨大,诞生一个个亿万和千万富翁,造成新的分配不公。
长期以来,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在内的国企员工持股计划一直走走停停,期间出现了很多次反复。原因就在于,一方面,此举能让员工分享到企业资产资本化和证券化带来的发展成果,能充分释放经济活力,实现公平的企业价值分配机制,从而对企业中长期发展起到稳定作用。另一方面,员工持股计划非常复杂,制度设计若不科学、不公平,就容易出现和导致短期套利行为,企业高管绝对控股、垄断控股,导致高管和职工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要避免员工持股走错走偏,就需要遵循激励相容、增量分享、长期导向这三方面的原则。
员工持股制度若在股票价格、持有比例、行权时间、退出机制等方面设计得当,便会产生“激励相容”的效果,即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发展捆绑在一起。根据财政部、央行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第二条第2款规定,“对购股价格低于当时净资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计入资本公积。”恒丰银行员工持股每股认购价格为3元,而2014年底公司股本每股净资产为4.47元,差价高达30%以上。按照规定对这差额部分应补缴计入资本公积,但其计划中却并未安排补缴,这就没遵循激励相容的原则。
过去20多年来,在员工持股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多起严重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事件,就因为在认购股份过程中,没有以利润增长为基础,而是以资本存量为考量而实施,就会形成一种“瓜分蛋糕”式短视效应。上述《通知》第三条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若恒丰董事长认购额确是媒体报道中的2000万股,那就远远超出50万股的限额,违背了增量资产的共享原则。
国外的员工持股通常规定员工在认购了企业的股份之后若干年内不允许流通和转让。员工持股计划还常常与退休金和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为员工增加收益,解除员工退休后的后顾之忧,起到激励员工长期为企业尽心尽力的作用。
“西方拿出来奖励给职工的股份,从始至终都是按劳分配,没听说奖励给职工和经营者,最后职工和经营者就变成出资人或老板的。”某前国资委人士曾如是说。但当下国企进行的混合所有制职工持股改革,几乎都无法避免权贵市场经济的俗套。高管持股比例越来越高,数量越来越多,上市之后出现大量的亿万、千万富翁。领导持大股,中层持中股,基层员工持小股或没有股,纯粹完全按照职务高低,比照权力大小来分配,而没有细化到业绩贡献来考量,这也成为职工持股难以超越的死穴。
未来的国企职工持股果真要体现公平合理的价值分配,就得要提倡多元化持股结构,避免单一化和垄断化的少数持股,最好的国企资本股份证券化是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内部人持股三分天下,其中民营资本和内部人持股处于相对控股地位,降低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三方持股相互钳制,相互制约,有机提携,如此,员工认购股份和持股才能健康发展。
□华挺(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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