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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菲参与电影《夜孔雀》宣传路演时被一名男子扑倒在地,经纪人接受新京报独家采访回应焦点话题

刘亦菲经纪人:不会拿人身安全来炒作

2016年05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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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刘亦菲参加新电影宣传。 图/视觉中国

  5月19日晚,一则“刘亦菲被疯狂男子扑倒”的视频在微博广为流传。从视频内容来看,刘亦菲是在广州参与电影《夜孔雀》宣传路演时被突然疯狂冲上台的男子扑倒在地,现场顿时陷入混乱。随后,《夜孔雀》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刘亦菲并未受伤,事件已交由警方处理,并向刘亦菲致以歉意并保证日后所有安保活动升级,将杜绝这类事件再发生。新京报记者第一时间致电电影《夜孔雀》片方负责人,对方称不做任何回应,一切以公布的声明为准,当记者询问“事件后如何检讨安保漏洞”,片方突然挂断电话。昨日记者再次致电片方负责人,关于事后处理等问题,片方仍表示不方便回应。昨日,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刘亦菲母亲刘晓莉及经纪人陈先生。刘亦菲母亲告诉记者,刘亦菲昨日有些许头疼,需要在活动结束后拍CT。

  【释疑】

  关于安保,影院一般怎么做?

  “一般会根据情况来决定,第一排都是起一个隔离的作用,不会拿来卖票。”北京华星UME副总经理刘晖评价昨天的情况算是很突然的一个举动、预料之外的突发行为。

  “见面会活动在举行之前会进行衡量,剧组过来人员、粉丝人数多少、粉丝是哪些?多数情况下我们做这种活动,出于安全考虑不会让大量粉丝上台,送花、聊天等互动会与片方沟通,保证这些活动在可行的范围内进行。片方当然希望看到场上气氛活跃、秩序井然,影院只能根据承接活动的大小来安排活动,承担场地,不会特别去设置安保。”

  肇事男子会受到何处罚?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表示:“该男子不顾现场指挥,擅自闯到台上并强抱刘亦菲的行为,涉嫌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刘亦菲在本次事件中身体并未受到伤害,若后续追踪中发现刘亦菲因事件受伤,该男子还将涉嫌故意伤害,将依据被害人的伤情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回应】

  这不是整体粉丝的行为

  新京报:事前是否就保安问题与片方沟通?

  刘亦菲经纪人(以下简称经纪人):《夜孔雀》是出品方外包给宣传推广公司做的,合约里都有包括路演宣传设置的基本条规。在过程中片方确实存在对艺人保护不够的问题,第一是安保措施不专业、保安人数不够、面对突发情况没有其他的保卫措施,我们及时向他们表达了愤怒及谴责。事后我们会加强保安条款,进行增设。

  新京报:怎么看待这个粉丝的行为?

  经纪人:以前从未见过昨天的肇事者,听闻他曾经站在马路上、脖子上挂个牌子、网上公开向刘亦菲征婚,在录口供的时候也自称是刘亦菲粉丝。平时与亦菲粉丝接触中可以感到他们整体素质都很高,大体上冷静可爱,这样的人是罕见的个例。

  新京报:有评论批评是“新作炒作”、“全是套路”?

  经纪人:一个人从站着的角度直接摔倒在地上,万一她撞到头后果不堪设想。会这样拿人身安全来炒作吗?幸亏这个事情有视频,对这些无理的批评我实在不能理解。

  新京报:刘亦菲当时作何回应?会影响与片方的合作吗?

  经纪人:合作不会影响,片方的回应态度比较好,表示之后不会按合约所规定的做强行要求,刘亦菲可以按照恢复情况来决定参加与否。当时,刘亦菲看了片方声明表示比较生气,不想将声明里的肇事者不经核查地称作“粉丝”,希望大家不要将此事列为整体粉丝的行为。

  采写/新京报记者 周慧晓婉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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