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年换一次,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类、二类会议550元/人天;6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为节约会议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文表示,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等举办的外,应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即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会议场所。
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意味着今年6月19日,这一规定正式实施。
定点场所两年调整一次
据了解,会议定点场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根据《细则》要求,具体招标工作由市采购中心负责,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区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确定后,除了北京市的党政机关,这些场所也会在全国范围实行共享,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确定之后,会议定点场所将与市采购中心签订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
据市财政局介绍,会议定点场所确定之后并不是固定不变,会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
定点场所实行“优惠价”
《细则》规定,价格方面,会议定点场所应遵循“价格优惠”原则。市财政局表示,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应对会议收费给予优惠;且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
根据要求,北京市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北京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记者查询到,该标准为,一类、二类会议550元/人天;三类会议450元/人天。
据了解,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
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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