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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价谈判取得重大进展,降价幅度最高达67%,月均药费降8000元;卫计委要求各地不再另行议价

3种乙肝肺癌药谈判价降幅过半

2016年05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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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3种谈判药品价格公布,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昨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

  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新京报记者获悉,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乙肝患者月均药费降至490元

  此次国家卫计委对外公布的谈判药品共3种: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

  根据去年国家卫计委通报的数据显示,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约9000万人,其中约2800万人为慢性乙肝患者。在我国,慢性乙肝是导致肝硬化、肝癌的主要原因。

  替诺福韦酯是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替诺福韦酯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490元。

  我国著名传染病专家、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成军表示,在国家首批药品价格谈判试点中选择病毒性肝炎是符合中国医学临床实践的。

  成军说,慢性肝炎是我国重要的疾病。在2002年时,我们曾做过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当时全国乙肝流行率是9.75%,这意味着,十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乙肝携带者。2002年,我国把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

  他表示,要看到我国人口基数较大,已感染的人群依旧是很大的数据。2006年的调查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到7.18%,但仍有几千万病人需要抗病毒治疗。

  成军说,替诺福韦酯是一线治疗药物,品种非常重要。替诺福韦酯价格降低后,提高药物的可及性,会推动我国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进程,也会显著降低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

  两种肺癌药月均最多省8000元

  肺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病率和致死率居恶性肿瘤首位。其中,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0%。埃克替尼、吉非替尼是用于肿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癌患者的分子靶向药物。

  埃克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20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5500元。吉非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7000元。

  国家癌症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介绍,吉非替尼2003年在中国做临床试验,2005年在中国上市。埃克替尼是2011年上市,这完全由我国科学工作者和肿瘤临床专家自主原创。这两个药物已写入国家卫计委对于肺癌的诊疗规范,也是国际上都推荐的药物。

  ■ 算账

  药品价格下降后,患者能省多少钱?

  乙肝患者药费一年至少省1.2万

  广东省人民医院肺部肿瘤科主任周清表示,中国每年新发肺癌患者,约占所有肿瘤类疾病的20%,大约在70万人左右。其中非小细胞肺癌就占到约八成,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则占到35%-50%,也就是在20万人左右。

  周清介绍,如果按年算,一个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大约要花15万元用于购买吉非替尼抗癌药,20万名病人就将花费300亿元。降价幅度50%则意味着,每年仅仅是新发病人省下的药物费用,就超过150亿元。而这还只是最保守的测算。

  此外,降价药品中还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对此,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谢雯表示,全国约3000万慢性乙肝患者中,如果其中一半患者可以接受治疗,较谈判之前省下的药物费用将达1800亿。

  据了解,一个乙肝病人平均一个月用一瓶替诺福韦酯,一个月省下1010元,一年将省下1.2万左右。

  ■ 释疑

  1 谈判药品如何选出来?

  新医改以来,在构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建议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计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国内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状况,结合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遴选确定首批谈判药品,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流程和策略,同步建立谈判和监督工作机制。

  据介绍,11月下旬,正式启动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我国目前有两百多种专利药品,其中大多数专利期尚没到,另一部分是药品已过专利期,但在我国尚无仿制药。这些药品都是原研药,在国内缺乏竞争。这些药品中的绝大多数都不在我国的医保报销范围内,百姓普遍反映价格偏高。

  郑宏表示,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出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此次公布的是针对乙肝和肺癌谈判后的药品价格,多发性骨髓瘤的药品依旧在谈判之中。

  2 何时能享受到谈判价?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

  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郑宏表示,因此各地落地会有一些时间差别,此外目前医保的保障形式在各地有区别。各地会结合当地医疗保障水平和筹资能力做好衔接。但这种时间差对一些省份快速落实政策也是一个倒逼办法,否则百姓可能会跨省买药。

  他表示,距离群众享受到药品谈判后的价格还会有个过程,但时间不会拖太久。

  此外,国家卫计委要求,对于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的地区,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对于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起步。

  3 各地采购使用有何要求?

  新京报记者获悉,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系统)采购使用。谈判价格是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含配送费)。

  卫计委要求,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各地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谈判药品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挂网采购。此外,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在6月底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公布谈判结果,包括谈判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企业、药品产地和谈判价格等信息。

  国家卫计委同时要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按照谈判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允许患者凭处方在社会药店购买药品。

  国家卫计委还要求各地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占比,以省(区、市)为单位定期报国家药管平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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