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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被欠薪7个月,谁担其责

2016年05月2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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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周至县173名年轻老师,2015年参加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走上教师岗位七个多月了,至今仍未领到过工资,他们为此叫苦不迭。当地县教育局回应说,估计六七月份可发工资。

  教师被拖欠工资的事之前也有,但其中多半是地方财政吃紧,暂时拿不出钱发工资。而周至县有关方面却一字未提县财政缺钱,而是说“程序复杂”。据了解,新教师在第二年领到工资,已是当地的“明规则”。

  不错,新教师工资申报、建档、审批、发放,须经必要程序,这里面需要县教育局、财政局等多方对接,还需层层审批。可程序繁杂,就能把教师工资一拖就是7个月?现在到处都在讲“简政放权”,且“互联网+”已压减了很多审批程序,办理上述程序要这么久吗?

  教师受聘,意味着其已与学校确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85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这么多教师被欠薪这么久,已非“懒政”所能概括,为此当地有关责任人员应为此担责;当务之急,还有兑现承诺,尽快建立教师工资审批和发放的绿色通道,以解其无米下锅的困境。

  □印荣生(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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