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在政府对市场的事前审批制大量取消以后,政府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这种监管必须保证既能维护好市场秩序,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又不对市场发展产生伤害作用。
在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暂缓实施的传言频繁出现于市场以后,海关总署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市场传言中所说的“一年缓冲期”终于成为事实。对跨境电商具有很大杀伤力的有关通关单的要求已暂缓实施。
按照原有的新政,进口跨境电商的税收改为按照货物开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将使跨境电商的业务成本有所提高。但更具杀伤力的是,新政要求跨境电商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而这对并没有品牌方渠道,只是从批发商那里采购的大量跨境电商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如果这项新政实施,就意味着已经受到国内消费者普遍欢迎的海淘市场将出现大面积萎缩。
事实上,这一新政对市场的不利影响已经产生。一纸通关单的要求不仅造成了电商大量货物无法进口,也使很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区的进口单量锐减。在4月8日至15日之间,短短的一个星期里,郑州、深圳、宁波、杭州各地试验区的跨境电商综合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实施前下跌70%、61%、62%和65%。自然,一些知名的跨境电商都遭遇了沉重打击,试验区内的电商出区单量都出现了大幅下降。
基于这种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修改了新政。现在,随着“一年缓冲期”的落实,跨境电商暂时可以松一口气,继续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海淘业务。但是,由这项新政所产生的风波却值得我们思考。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单,可以视为政府监管部门加强这一业务监管的一个行动,这是有合理性的。目前,国内消费者热衷于从国外市场购买奶粉、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而这些商品都需要严格的检验检疫,不然容易使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对消费者产生危害。
但是,监管部门却未曾考虑到大量电商企业并不具备拿到通关单的能力,因此这一要求失之简单化,实际上是把监管部门要做的工作推给了电商企业。这种失之粗疏的监管,其结果只能是使市场受到伤害。
在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逐渐打开以后,中外市场已经高度融合,国内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已经成为平常事,而这种情况的出现也符合中央政府一直提倡的扩大进口的要求。监管部门所要做的是通过监管来保证国内消费者的安全,在这同时还应看到旧的监管体制可能产生的与市场不适应的问题,通过改革来向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让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以海淘业务来说,监管部门可以将检验检疫岗位后移,直接对电商从境外批发商采购进口的商品进行检验检疫,这虽然增加了监管部门的麻烦,却减轻了电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可以督促他们在境外采购时谨慎选择批发商,避免采购不合格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
强化市场监管不能伤害市场。这起发生在海淘市场的风波,值得所有的政府监管部门引为殷鉴。在政府对市场的事前审批制大量取消以后,政府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这种监管必须保证既能维护好市场秩序,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又不对市场发展产生伤害作用。很显然,政府监管部门在这种机制转变中还面临大考。
□周俊生(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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