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鉴于相当多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有医疗设施和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我们可以考虑将这些人员和设施合并到基层医疗机构,充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力量。
据报道,因乡镇机构改革,计生人员的事业编制被取消、工资待遇太低、社会抚养费不再按照一定比例返还乡镇等原因,近日湖北荆州公安县部分计生工作者前往县计生局维权,引起了广泛关注。
应当承认,多年来,广大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方面是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其他所有公民一样,应当得到保护。不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等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也面临着重大调整,基层计生人员的角色也亟待转变。
几十年来,不少地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尽一切可能减少超生、计划外生育,因此将相当的精力放在了动员计划外怀孕者终止妊娠和征收社会抚养费上。
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以往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和民众生育意愿来看,即使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有意愿生育三个及以上孩子的夫妇也少之又少。因此,减少超生、计划外生育和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很多地方都将不再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大量的基层计生人员也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工作重点。
比如在推进优生优育、落实全面二孩上下更大的工夫。虽然促进优生优育过去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部分,但许多基层都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鼓励晚育上。新的形势下,基层计生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开展优生优育指导,特别是要为流动人口服务提供必要的优生优育服务。另外,从医学上讲,生育是有“黄金时期”。新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者应当推动女性在其生育的最佳年龄段进行生育。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
而鉴于中国目前已有100多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则有必要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助工作。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困难很多,包括晚年的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和精神慰藉等。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在传统的发放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职能。比如,为他们联系养老机构、协助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考虑将部分基层计生人员转岗到社会服务部门,专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
此外,由于相当多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有医疗设施和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我们可以考虑将这些人员和设施合并到基层医疗机构,充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力量。一方面可以为育龄妇女提供更好的孕前保健、孕期检查等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总之,过去依靠社会抚养费返还来维持基层计生的工作需求,不过是一时的无奈之举。在新的形势下,计生机构需要转变其职能,为女性提供更好的生育服务;其财政支出、人员配置也要更加规范、合理。
□朱恒顺(人大工作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