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正确的制度改革、而不是刻意地拔高,才是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关键。单单以超高的标准划设创新层,从长远来看,违背了IPO注册制改革的大方向。
伴随着新三板分层制度落地,“创新层”横空出世。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该办法提出,要从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三个维度出发划设创新层。
由于进入创新层的标准非常严格,业内人士多从提高市场流动性方面,对分层制度给予了积极正面的评价。在我看来,监管层划设创新层可能有两个目的,提高新三板市场整体的流动性是其一,其二则是将A股IPO排队企业向新三板导流,缓解A股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市场的估值压力,为IPO注册制的推出赢得时间。
不过,创新层的划设能否起到上述一石二鸟之效,还需要打个问号。
创新层的进入标准极其严格,其本意或在于降低投资者的选择成本、聚集市场人气,但从新三板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位置来讲,创新层过高的进入标准有市场定位不清之嫌。有专业人士将创新层准入标准总结为“高、富、帅”,其中“高”是指每年不低于50%的复合增长率,“富”是指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均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单从这两个标准来讲,A股创业板IPO没有盈利增长要求,对净利润的要求也远远低于创新层标准。
然而,在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新三板的定位、标准本应低于A股市场。
市场定位事关资源配置的效率,不是无关痛痒的事情,超越新三板市场的既往定位划设创新层,必然会弱化资本市场的整体效率,也无助于新三板自身的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协议转让制度,以及500万元的合格投资者门槛,这些制度都使得新三板市场相较A股市场更为低效,也是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偏弱的重要原因。
同时也要看到,今年4月以来,A股IPO节奏明显放缓,这样一来,将倒逼符合A股IPO条件的公司进入新三板市场,不管这种结果是不是监管层的本意,都将导致资本市场整体的低效,长远来看,也无助于新三板流动性的真正改善。
从A股制度改革的角度讲,通过划设创新层,将符合A股IPO要求的企业对接至更为低效的新三板市场,这种带有行政调控色彩的办法,虽然有着良好的意图,但究其实质,实在是一种回避现实问题的做法。但凡制度上的改革,由于阻力过大,十有八九要靠形势倒逼,通过新三板扩容、分层固然可以暂时缓解A股IPO堰塞湖压力,但客观上也会弱化后续的改革动力。而且,我国的政策向来缺少定力,当下,即便监管层有意将创新层的划设作为A股推进IPO注册制的中间步骤和过渡,也并不妨碍未来的政策方向出现变化。
鉴于新三板市场的大幅扩容,推出分层制度并无不妥,然而划设出标准高于A股创业板市场的创新层可谓出人意料。实际上,正确的制度改革、而不是刻意地拔高,才是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关键。单单以超高的标准划设创新层,短期可能会对流动性改善有所帮助,但从长远来看,不仅不符合新三板的定位,更违背了IPO注册制改革的大方向。
□杨国英(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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