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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五成受访者:

能否“全面禁烟”关乎控烟最终成败

2016年06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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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曾明确“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但近日,据参与条例起草讨论的专家介绍,条例草案的最新版本,已将“全面禁烟”修改为“选择性禁烟”,出现了“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等条款。对此,公众怎么看?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 旁边评论

  存例外的立法难以有效执行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曾明确要在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但近日却传出,条例草案已将“全面禁烟”修改为“选择性禁烟”,允许特定娱乐场所设置吸烟区,由此引发巨大争议。

  从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对于特定娱乐场所是否可以设置吸烟区,赞同与反对的意见不分伯仲。但就控烟效果而言,大部分人都认为能否执行到位是关键,甚至有52.4%的受访者认为这关乎最终控烟的成败。

  而这一点也恰恰是对“选择性禁烟”持反对观点的专家担心的问题。带有漏洞、允许例外的立法,必然带来一定的模糊空间,导致其可操作性差,增加执法难度,基本很难真正做到有效执法。以深圳为例,由于允许酒吧、桑拿等娱乐场所设立吸烟区,结果导致其控烟效果很差。

  所以,若要真正实现有效控烟,就不应该存在例外。否则,给控烟条例开一个“口子”,会让以前为全面禁烟所做的一切努力,在“最后一里路”灰飞烟灭。

  新京报评论员 郑伟彬

  新京报制图/许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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