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金融产品过于复杂,实际上是金融机构出于规避监管、实现高利润等目的而表现出的自然倾向。
6月12日,在2016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表示,“我们的金融产品非常复杂,金融专业人士都弄不明白”。
金融的虚拟性,金融行业本身较高的专业度,以及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成熟度尚且不高,都决定了金融的相对复杂性,也决定了金融不可能成为街谈巷议的对象。不过,普通人觉得金融复杂还情有可原,连专业人士都认为金融产品复杂,可能需要另当别论。
应该说,金融产品过于复杂,是金融行业失范的一种外在表现。这种现象来源于金融机构等拥有较大话语权的市场参与者,其利益冲动缺少监管、约束,导致金融产品与金融创新和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相去甚远。
金融行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其话语实力则不容忽视。众所周知,金融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这是金融存在的根本价值,也是金融行业发展最重要的指向。然而真实的情况是,金融机器并不仅仅为实体经济的需求所驱动,金融行业的发展,也必然涉及部门利益的博弈,而且金融机构在博弈中的位置并不弱势——中国500强的企业中,29家金融公司的利润占比过半。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业的高利润并不是中国特色,2007年,也就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当年,美国金融业利润约占全美公司利润的40%。
应该说,金融行业的高利润,既是其话语强势的结果,也是其话语强势的原因,而金融产品过于复杂,实际上是金融机构出于规避监管、实现高利润等目的,而表现出的自然倾向。与充分竞争行业的公司不同,金融机构的高利润,主要是由垄断性质(资本高度密集的结果)带来的,而作为直接进行利益再分配的工具,金融行业也更容易受到权势部门、逐利资本的强势介入。当利益冲动与监管规则相互抵触,以“金融创新”的名义使金融产品更加复杂就成了规避监管的自然选择。
当然,金融产品过于复杂,并非不可以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观察,而在这个角度上,其所反映的则是金融创新的形式化。从根本上讲,金融创新是一种市场行为,而当行政对市场的干预过度或不当,或者市场的监管部门不能有效、正确地行使其监管职能,所谓的金融创新就容易流于形式,这种情况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金融产品的复杂化表面上看像是金融创新,但却不能满足市场、特别是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
金融产品过于复杂,对金融风险的管控提出了挑战。从美国经验看,无论是20世纪30年代由股市崩盘引发的大萧条,还是2008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均始于金融危机,这充分说明了管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与此同时,金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美国的次贷危机以及去年我国的股市动荡,都暴露出了一些金融产品过于复杂而又疏于监管的问题,这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高效的金融市场需要顺畅的金融机制,而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必然反映着金融市场的扭曲。就我国而言,只有为金融监管赋能,以真正的监管取代行政调控,给市场更多的自主权,才能理顺机制,还原金融本来的简单。
□杨国英(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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