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山村13年前引入猕猴,搞旅游失败后放养;数百只猴子常抢食,攻击人;林业部门称其未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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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一只猴子蹲在房顶上朝你“挥手”,另一只站在院子里四处晃悠,而在不远处,更多的猴子在农田里掰下玉米,然后大口咀嚼。走进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先锋村,仿佛误入“花果山”。
13年前,为了开发旅游,村支书何有亮与村民从大山深处引入73只猕猴,经过繁殖,发展到了600多只。而开发项目搁浅后,这些猴子却成了请不走的“大圣爷”。这个总人口不足三百人,高度依赖农业的山村,正面临着“猴比人多”的尴尬处境。
深山里“请下”73只猕猴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先锋村,坐落在川滇交界处,平均海拔超过两千米。2001年,32岁的何有亮当选村支书时,面对的是一个多民族杂居、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的破败山村。要想走出这种困境,应该怎么办?何有亮将目光投向了大山,以及大山深处的动植物资源。
环绕先锋村的深山里,有不少野生动物,其中尤以猕猴为最。在何有亮的规划中,将深山里的猕猴引进村里来,引入社会资本后,开发观光性质的“猕猴山庄”及其配套设施,进而摆脱对传统种植业的高度依赖,完成向“旅游经济”的转型。
按照何有亮的说法,这些猕猴在深山聚居了几百年,让它们下山,并不容易。通过沿着下山路线布置食物,何有亮和村民一步步“引诱”猕猴下山。四十多天后,2003年10月18日,73只猕猴最终被“请下山”。
面临搁浅的“猕猴山庄”
何有亮告诉新京报记者,有了这群猕猴作为“本钱”,自己开发旅游的底气也足了。2003年,在乡政府的牵线下,原本在当地开煤窑的周正贵成为了“金主”。一番接触后,周正贵投资成立了“攀枝花宝鼎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猕猴山庄”的运营。
“猕猴山庄”并没有想象中的成功。何有亮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山庄的门票每张25元,年接待游客不到三万人,营业收入只有数十万元,甚至不够支付员工工资。而山庄得以继续运营,也是因为周正贵一直在补贴。
2014年,周正贵病逝,开发商宝鼎公司随之陷入混乱。景区客流日益萧条,旅游收入锐减,甚至出现了拖欠工资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宝鼎公司员工数从巅峰期的数十人,缩减到现在的五人。与之相对应的,“猕猴山庄”项目也面临搁浅。
山村里“猴比人多”
由于定时投喂,加之没有天敌,引入先锋村的73只猕猴迅速繁殖。到2014年,已经超过了600只。
伴随着宝鼎公司的萧条,这些猕猴几乎进入“放养”状态。没人管的猴子成群结队在村内闲逛,动辄抢食村民食物,不时还有攻击人的现象。而习惯了山下生活的猕猴,却再也不愿意回到山上。
2015年,当时的宝鼎公司和村里共同向当地林业部门求助。由于当地猕猴数量确实超过临界值,四川省林业厅遂下达了300只活捕指标。“活捕”的猕猴,被送往临近地区。
尽管如此,先锋村里依然留下了三百多只猕猴。村庄内不足三百的村民,面对着数量占优的猴群,一时不知所措。
■ 对话
“猴山亏本村民牢骚但我没有觉得失败”
何有亮的微信朋友圈里,除了山村小景,就是“猴山猴海”。作为“引猴下山”的发起者和主要执行者,如今的他也遭到了部分村民的非议。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希望未来能够有新的社会资本进来,继续盘活村里的旅游资源。
“猴子生活惯了,送也送不走”
新京报:村里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何有亮:猴子比人多。猕猴性格还是比较凶的,经常抢村民的食物,还会抓伤人。这些猴子在村里生活惯了,送也送不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新京报:村民有怨言吗?
何有亮:一些村民还是有牢骚的,对我有怨言,也正常。对这些猴子,我认为大部分村民其实还是相处出了感情的。
新京报:当初为什么走开发旅游这条路?
何有亮:其实最早,我们是想引进社会资本,改善一下村里的交通环境。以前进村没有路,村民收入又低,所以想到用开发旅游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能把配套设施建好。
新京报:先锋村和宝鼎公司的合作模式是什么样的?
何有亮:宝鼎公司出钱,搞配套建设,村里出地,出人手。猕猴山庄的经营全部都是宝鼎公司在做,村里不插手,赚钱赔钱都跟我们没有关系。
“猕猴山庄曾解决不少村民就业”
新京报:猕猴山庄的经营状况怎么样?
何有亮:一直不太好,周正贵去世前,还能用煤窑的钱补贴一下,他去世后,就真的不行了。只靠猴山吸引游客,免不了要亏本。
新京报:这个旅游项目为什么会面临搁浅?
何有亮:我看,一个是宣传力度跟不上,吸引不到游客。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硬件确实也不好,除了猴山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也不是不想开发新的项目,实在是资金周转不开,所以就这么走一天算一天。
新京报:这些失业的村民怎么办?
何有亮:年轻的,还有力气的,就出去打工。老弱病残,只能留下来接着种地了。
新京报:你觉得这算是失败了吗?
何有亮:我不觉得失败了。引入宝鼎公司后,村里的路确实是修好了。另外,至少这十几年间,猕猴山庄解决了不少村民的就业,还有一些村民靠着卖烤玉米这些,也赚了钱。我觉得,还是有成果的。
■ 追访
林业部门 山庄涉嫌违规但一直未追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先锋村用于开发旅游的猕猴,又全部是来自深山的野生猕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驯养、繁殖猕猴这类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需要向林业部门依法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而先锋村这十几年间,从未向林业部门申领过此证件,涉嫌违规。
不过,这名工作人员也表示,考虑到先锋村经济条件较差,村里借开发旅游改善村民生活,出发点是好的,因此林业部门一直没有追究。
先锋村如何走出“猴满为患”困境?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基金”,由四川省、攀枝花市和仁和区出资,村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当个人财产受到野生动物损害时,便能从基金获补偿。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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