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未予置评
新京报讯 (记者邹晨辉)国内两家期货公司正在接受监管层的调查,原因是他们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
昨日,继6月16日国泰君安发布公告称其期货子公司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之后,东方证券也发布类似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公司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两家券商期货子公司接连遭调查
昨日,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于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上述《调查通知书》称,“因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东方证券称,公司及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16日,国泰君安同样发布公告称,因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其期货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两家券商接连因同一个原因遭调查,那么,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究竟是指什么?
据证券时报援引接近国泰君安期货子公司人士透露,国泰君安期货一位商品期货交易客户为取得大比例返佣,通过经纪户转资管户模式,进行了违规操作,自行下达交易指令,为此,国泰君安期货被指未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
实际上,对于国泰君安期货子公司遭证监会调查一事,也有市场人士猜测,这可能与今年5月期指IF1606“闪电跌停”事件有关。今年,5月31日上午IF1606合约在10:42出现瞬间跌停。中金所在当天晚上表示,经查是由于某套保客户398手市价卖出委托连续成交,并触发市场技术性卖盘所致。
昨日,新京报记者未能联系上国泰君安期货和东证期货对此予以置评。
东方证券整体赴港上市恐受影响
此次子公司被立案调查,正值东方证券冲刺港股上市的最为关键的时期。
公开资料显示,早已在中国A股上市的东方证券,今年6月2日又通过港交所的上市聆讯,最快今年6月20日启动招股,预计募资约10亿美元,与此前15亿美元的最高目标有所缩水。
2015年3月,东方证券在A股上市。仅仅一年之后的今年4月11日,东方证券就向港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保荐人为花旗、高盛、野村证券。5月20日,东方证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不超过10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尽管2015年东方证券成功登陆A股,但对于东方证券来说,资金需求依旧迫切。而在此番赴香港招股的关键时期,东方证券子公司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或为其招股前景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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