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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当事人金融经济活动将受限

如为政府强拆,将向当事人追缴强拆费;个人信息纳入征信

2016年06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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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昌平区定泗路,工作人员在拆除违建。
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赵实)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之中,近日曝光了7个区的7处新生违建项目。市打击违专指办表示,今后违建当事人的正常金融经济活动将受限,如为强制拆除,还将面对依法追缴强拆费用等惩治措施。

  行政机关将追缴违建强拆费

  市打击违专指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目前已新增了强拆费用追缴和违建个人信息纳入征信两个步骤,并且要在全市范围内将违法建设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今后,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仅要面对执法部门约谈教育和新闻媒体曝光,个人信息还要被纳入征信平台且信用受限,正常金融经济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不仅如此,违法建设被强制拆除后,当事人还要面临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追缴强拆费用的一系列强力惩戒手段。“让违法建设当事人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长远的信用损失,加大震慑力度,进一步增加了对违建当事人的惩戒,减少违法建设行为的产生。”

  将不为违建提供水电气热

  据统计,截至6月12日,北京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4.9万处,5425万平方米。其中,共拆除新生违法建设4715处,138万平方米。市打击违专指办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的行动过程中,不仅要定期通报,还要实行多部门合力共管,将继续通过卫星、街景和群众举报平台等途径,加大对新生违法建设监测和发现力度,建立起快速发现、快速制止的工作机制。

  “环保、民防、消防等部门,不为违法建设办理相关许可或验收手续;工商、食药、文化、卫计、税务、环保等部门,不对违法建设进行许可和登记。”该负责人说,对于违法建设,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将不为其提供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相关业务服务。

  此外,市打击违专指办还将定期向监察部门移送新生违建情况,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违建信息共享工作,与市银监局合作建立了通报已设定抵押的违法建设被冻结产权交易情况的信息通报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按照通报信息,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或要求当事人提前还款或增加其他抵押物,形成从银行角度向违建当事人施压、多角度遏制违法建设的体系。

  ■ 探访

  当事人自拆被曝光违建

  7处新生违建项目被市打击违专指办曝光后,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定泗路的一处被曝光违建,被当事人自行拆除,昨日已经拆除完毕。

  这处违建,原本建在一处门面房上面,由三间黄色的铁皮房组成,共100平方米左右,房间都用于出租。沙河镇副镇长崔宙鹏介绍,这是一名村民在2013年时私自建起来的,三年间,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违建当事人沟通,如今他终于决定配合工作,进行自拆。

  据了解,今年昌平区有300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截至6月13日,已经拆除了134.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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