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检发现,不合格灯具多会干扰附近电子设备正常工作
新京报讯 (记者付娟)6月15日,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2016年灯具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本次共抽查产品43批次,合格37批次,合格率86.05%。
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上看到,本次抽检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骚扰电压”。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苏州金三元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荧光灯具(规格型号为JSYI-YG1-1-28、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04)、标称生产单位为“苏州光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体化LED支架灯(规格型号为AWAX-60L5-14W、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3)、标称生产单位为“苏州海联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LED灯具(规格型号为HL-T5、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4)、标称生产单位为“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LED灯具(LED光源)(规格型号为FZD130-30 30W、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4)均显示“骚扰电压”不达标。
据悉,标准要求灯具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但又不能产生高于标准的对外界的干扰。“骚扰电压”超标可能会“影响到该灯具附近正在使用的电视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
另外,标称“苏州绿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Greenmaple”牌、规格型号为“T501 8W”的可移式LED灯具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项目不合格;标称“苏州德朗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LED灯具(规格型号为DL-LED-90 11W、生产日期/批号为2015-12)外部接线(截面积)不合格。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