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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四“文保区”违建将近期拆除

北京市规委表示该建筑未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新生违建;目前项目已进入督办流程

2016年07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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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东城区东四五条至六条街,记者从高处看到,涉事违建与周边胡同风貌形成较大反差。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市规划委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指办)表明,新京报连日来持续报道的位于东四文保区的6000平方米三层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应依照新生违建进行查处。

  未获建设许可证 认定为新生违建

  市专指办相关工作人员郝萱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该违建涉及文保区,较为复杂,今年5月,东城区曾联合市专指办等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过专题调度,认定该项目为新生违建,“按照全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新生违法建设必须坚决遏制,立即拆除。”

  而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多部门联合治理 已对该违建督办

  “但违法建设的治理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不仅需要规划、城管、国土、住建、安监、消防、工商等诸多职能部门的协同,更需要属地政府的担当作为。”郝萱表示,一个违法建设项目的有效处理,需要规划的认定、城管的执行、安监、消防和住建专业执法,同时更需要基层属地政府的多次走访动员和组织调度,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考虑到查处工作中的实际因素和过程的复杂性,市专指办对违法建设的督办工作流程进行了合理设定,分为核查(调查)、督办(查处)和挂账督办三个阶段。

  郝萱介绍,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督办工作流程,下一步,属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手段,力求近期对该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 焦点

  1 东城区还有多少违建?

  截至2013年有9万处违建,涉及150万平方米

  作为北京市中心城区,东城区不仅为首都功能主要载体,同时,蕴含丰厚的文化资源。记者了解到,东城区是北京市历史文化遗存、胡同四合院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密集的地区。

  恢复历史原貌,保护古建,拆除违法建设成为重要手段之一。昨日,记者从东城区拆违办了解到,根据2013年统计,东城区共有9万处违建,涉及150万平方米。

  目前进展如何?上述负责人介绍,2013年开始拆除违建。目前,共拆除6000处违建,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016年,将拆除4.5万平方米市级挂账违建。何为市级挂账违建,东城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去年各街道违法建设的拆除数量、面积以及其违建台账销账进度、比例,并参照市民举报密集地区及媒体曝光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今年将拆除的违建覆盖东城区大部分街道,其中主要涉及永外和天坛街道,共约1万平方米。此外,还包括东花市、和平里、龙潭街道等。

  2 违建立案后为何迟迟拆不了?

  六成以上居民自用,涉及市民利益,拆除难度大

  记者采访中,部分市民抱怨,自己曾向相关部门举报附近违建,但几个月过去,违建却仍“安然无恙”。

  东城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来看,违法建筑大多为市民居住。根据2013年统计,东城区至少60%以上违建均属居民自用。“涉及到市民切身利益,拆除难度较大”。

  此外,执法周期较长、无有效制止手段也成为违建执法中的制约因素。

  上述负责人举例,从违建立案、认定是否为违建、确定违建主体到最后的拆除,整个周期在半年以上。“中间涉及大量的报批及确认等工作,以及多个部门的协调,”他说,“等待的时间,违建甚至都盖好了”。

  据了解,目前,执法部门正在通过网格化监管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快拆除违建。

  此外,制止违法建设也缺少有效手段。东城区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执法人员只能采取暂扣施工工具等方式,如铁锹、推车、沙土等。“但这些对禁止违建建设并不能起到实质作用”。

  东城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拆除过程中,将联合多部门执法,如街道办事处、城管、公安及规划等部门。

  3 如何避免新生违建出现?

  建新生违建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尽快拆除

  既有违建减少的同时,如何避免新生违法建筑的出现?对此,东城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解释,主要原则为及时发现,并保证尽快拆除完毕。

  及时发现需要调动社会力量。他说,目前,已建立新生违建举报平台。根据百度地图街景查违及百度平台新生违建有奖举报两种途径受理新生违建举报。

  据了解,2015年,东城区拆违办共获取举报20件,其中街景查违15件,百度平台举报5件。目前,已全部拆除。

  ■ 纵深

  历史文化街区建房不得破坏院落布局

  东四三条至八条历史文化街区是明清北京城重要的传统街区,其特点是,宅院规模较大,多为明清官僚宅邸。

  涉事违建位于东四“核心区”

  2002年《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中,东四三条至八条被列为历史文化保护区,2015年也被列入首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根据《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东四三条至八条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65.70公顷。此片区域包括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核心保护区面积约占整个街区的6成。

  昨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曾一智表示,北京市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住建部评定的历史文化街区概念相同,指的都是具有特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者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这类街区的建设和保护都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

  此次东四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三层水泥房,位于月牙胡同23号院内,产权房鉴定原有房屋为危楼后,于2015年12月开始对原有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而施工范围正好处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内,因此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历史文化街区改建房屋须经审批

  前日东城区通报会上,东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23号院由部队某部基层管理处拥有,东四城管执法队对产权及建设单位约谈时,对方曾表示工程未取得市规划委批准。

  曾一智介绍,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内,在施工之前,应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并征求同级文物部门的意见,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同时,只能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005年通过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在保护规划范围内,不得违反保护规划进行拆除或者建设、不得改变保护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不得突破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违反建筑体量、色彩等要求,也不得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内保护规划确定的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实 信娜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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