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前期物业费进行评估,北京将建信用档案加强监管
新京报讯 (记者赵实)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物业管理新政,即日起,商品住宅开发商不再通过摇号来确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可通过市场方式自行确定,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进行评估。
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前,可在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物业监理机构名录中自行确定,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进行评估,不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机构,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自行确定。同时,北京市将建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信用档案,并加强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是受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状况等提供专业评估监理服务。建设单位在预售房屋前,应当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物业服务费用。
■ 追问
为何以市场方式代替摇号?
物业管理研究专家、北京市幸福指针业主大会辅导中心主任蔡若焱分析,此前以抽签摇号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监理机构,是为了避免市场初期的失衡,目的是培育成熟的市场。
目前,物业管理评估市场的形态已初步形成,各评估企业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可以说,行业培育阶段已经结束,将企业推向市场,充分利用市场实现公平是最根本的出路。”蔡若焱说。
对业主有何影响?
蔡若焱认为,本次新政的实施,一方面保证了权利人,即业主及业主组织的市场选择权,有利于市场本身的良性发展,也有利于形成一个优胜劣汰的大环境,同时也对建设单位和物业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自我约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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