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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偷倒太湖,谁之过

2016年07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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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就在一年前的7月份,《新华日报》曾刊发报道称,上海有关部门开始调查垃圾转移倾倒至江苏问题,江苏警方也对此进行立案调查。但一年之后,相同的问题再被曝出,是旧疾复发,还是问题一直都在?

  近日,有媒体报道,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苏州太湖西山违规倾倒时被当场抓获,测算显示,相关垃圾总重量超过2万吨。目前,涉事船只被海事部门原地扣留,警方表示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的触目惊心之处,不仅在于其“‘垃圾山’高高耸立、苍蝇满天飞”的恶心观感,更在于其层层转包倒手、黑色利润链惊人的运作过程。现代城市的垃圾处理,虽已有垃圾排放权交易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但它是以公平的货币交换为基础的。而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却完全变了味:上海环卫机构既没有与苏州方面签订垃圾交易协议,将垃圾外包给中介机构后也没有后续的跟踪监督,任由其层层转包,终致以邻为壑的恶果。

  这其中的逻辑已经再明显不过:垃圾转运利润惊人而又缺乏评价机制,承包公司必然会选择垃圾倾倒的成本洼地。要想成本最低,随便找个地方偷倒了之是顺其自然的事。

  所以,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产生的源头,就是基层环卫机构在将垃圾外包之后,并没有对承办单位进行必需的监督与跟踪。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最初与其交接的是专业的垃圾清运公司,但在利润牵引下,又会将业务转包给更小的、不规范的垃圾处理机构甚至私人拥有的货船,而这个时候,本该精细运作的公共服务外包已经失范了。

  本质上,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是城市公共服务外包跑偏的一个样本。公共服务外包是舶来品,它的基本原理是政府付费、由民间组织将政府业务承包。这本是政府与民间资本良好互动的社会治理范式,但在上海垃圾偷倒太湖事件中,却因为具体程序的跑冒滴漏,沦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温床。

  照理说,上海基层环卫机构在垃圾外包过程中,要有严格的竞标程序与事后调查评估机制作为保障,这既是为保证投入的财政资金不被浪费,也是为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负外部效应”。但从结果导向来看,上海环卫机构并没有按照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原则来外包城市垃圾处理,在该事件中难辞其咎。

  颇为讽刺的是,就在一年前的7月份,《新华日报》曾刊发报道称,上海有关部门开始调查垃圾转移倾倒至江苏问题,江苏警方也对此进行立案调查。但一年之后,相同的问题再被曝出,是旧疾复发,还是问题一直都在?但这至少说明,上海垃圾偷倒江苏已是一个老问题。

  城市垃圾由相对发达地区流向不发达地区,如果没有专业的交易系统与严格的后续监管,问题必然频发。这也就意味着,在城市垃圾外包服务中,环卫机构的监督与跟踪程序一定不能缺席。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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