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落实延迟退休政策,医保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记者注意到,规划明确提出北京市将“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北京市未来5年在就业、社保、人才发展、工资收入等方面的发展目标的详细举措。其中提出,未来将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同时,北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
看点1 将落实延迟退休政策
记者获悉,目前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已经拟定,正在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公开表示,2016年方案肯定会拿出来。此次北京以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文件形式明确提出“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未来5年内,北京市将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出台或实施这一项政策。
按现行的相关政策,北京市的机关男干部和男工人退休年龄为60岁,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岁,机关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岁。退休时男女工人必须工龄满10年。人社部主要负责人曾对这一政策的执行有过表态,称将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进行实施。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如果分人群先后实施,女干部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她们身体也能承受得起,社会上也不反对,应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更能够取得共识,遭到的阻力也最小。
在社保方面,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以上。同时,加强对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参保、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政策研究。
看点2 最低工资标准仍将提高
在就业方面,规划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其中明确调整大学生村官数量,提高选聘质量,探索培养使用新模式,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加大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力度。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就业,规划也明确提出,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定向招聘岗位,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
随着老龄化加速,劳动者的年龄也在不断加大。规划考虑到这一情况,提出了引导大龄劳动者就业的问题,其中明确,引导大龄劳动者进入交通安全保障、养老助残、社区文化服务等城市公共管理服务领域就业。
在工资方面,规划提出,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规划也明确,逐步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体系,缩小区域间、行业间、单位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到十二五末,北京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由十一五末的960元提高到1720元每月。此次规划也明确,未来五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将提高。
看点3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统一
未来,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将有何变化?此次规划明确,除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外,还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建设。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被认为是养老的第二支柱。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表示,现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挤压了企业年金建立的空间。费率降下来后,可以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带来空间。
此次规划提出,未来还将健全财政投入制度,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随着北京市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实施,企业交给基本养老保险的钱减少后,也会有更大的空间发展“企业年金”。
医保方面,规划提出,医疗保险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完善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适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同时,北京还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加强对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参保、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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