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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被埋案,别用“野蛮拆迁”掩饰

2016年07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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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龚雪辉被埋一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当地司法机关必须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交代,别用“野蛮拆迁”来掩饰。

  长沙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的60岁农妇龚雪辉,生前无法想象,自己将以如此惨烈的方式出现在全国媒体上。6月16日,龚雪辉家遭到了强拆,她的家人被强制押进中巴车带离现场,之后家人发现龚雪辉“失踪”了,向警方报案,警方不立案;借来挖掘机试图挖开废墟,却被当地叫停。7月7日,家属终于借来了挖掘机,发现了废墟下的死者遗体,那已经是整整21天之后了。

  龚雪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经历了什么?盛夏艳阳高照,她却被埋于废墟下的黑暗中整整21天!即便在7月的盛夏,这样的新闻还是让人背生寒意。公众有权知道真相。

  首先,当地政府信誓旦旦地保证拆房时是房子空的,那么,人是怎么被埋在废墟下的?这不是野蛮拆迁、“执法不文明”所能概括的,而是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明知道房子里有人,故意拆毁房屋埋人,那就是直接故意杀人;哪怕是死者故意阻拦强拆,拆迁者也没有权利剥夺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依然要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在强拆发生后,家属发现龚雪辉失踪后,向当地警方报警,但警方却未予立案,甚至当地不愿意借挖掘机帮助家属翻检废墟。撇开征地拆迁的合法性不谈,哪怕站在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底线上,一个老人失踪了,而且很可能发生了意外,当地公安机关难道不应该立案寻找吗?保护人民群众安全难道不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责吗?这是行政不作为,甚至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

  还要问的是,之前21天不立案、不帮助家属找人,却在尸体被发现后,当地公安当天中午就以“进一步尸检”为由“运走”了尸体。为什么一个公民在“失踪”时,被各个部门极度漠视,却在成为尸体之后,反而备受“关心”了呢?这背后的“强力维稳”逻辑让人鼻子发酸。

  第三,强拆发生时,龚雪辉一家被政府人员强制押进中巴车里,这已然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了。早在2010年,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废止了行政拆迁,改为司法拆迁。那么,这次拆迁是不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司法拆迁?如果不是,那就是行政违法,何况还采用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甚至整个拆迁项目的合法性,都值得探究。

  以上问题,当地司法机关必须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交代,别用“野蛮拆迁”来掩饰。须知道,21天废墟下的“失踪”,只会让事件变得更惨烈,并不会把真相和追责掩埋。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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