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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致盲 21患者各索赔62万

南通“问题气体致盲案”交换证据;被告医院称手术无过错,患者损害系不合格气体造成

2016年07月1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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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问题气体”致盲患者被家人搀扶着走出法庭。据了解,因为眼睛看不见,很多患者都无法独自出门。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新京报报道《致盲气体:毒从何来》被原告作为证据呈交法院。

  ■ “致盲气体:毒从何来”追踪

  7月14日下午两点,备受关注的“南通问题气体致盲案”(新京报连续报道),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人民法庭进行庭前交换证据。

  此次诉讼中,21名致盲患者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晶明公司)告上法庭,每位患者向两被告索赔金额暂定为62万元。被告之一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则认为他们的手术不存在过错,患者损害系不合格气体导致。

  因为原告多达21位,双方交换证据花了3个小时才结束。

  被告医院:不合格气体导致损害

  21名原告向法庭提交病历等相关证据显示,2015年6月,他们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接受眼科手术,手术过程中注射了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氟丙烷气体,随后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视网膜血管炎、视功能损伤等术后反应。

  证据显示,21名患者中12名患者治疗眼视力低于0.05,即“单眼盲”,1名患者因另一眼原有残疾,达到“双眼盲”即失明状态。后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这些患者使用的全氟丙烷气体不合格。

  被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也提交了多份证据,其中包括患者的医疗损害鉴定书。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的代理人认为,该患者与本案原告系同一时期入院治疗,使用的也是天津晶明所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全氟丙烷气体,经过南通市医学会的鉴定,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所选择的手术方案是正确的,手术的操作及术后的处理是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任何过错。患者目前所存在的损害,是因为使用了天津晶明公司所生产的不合格气体所造成的。

  原告提交《新京报》报道做证据

  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包括了新京报一篇报道《致盲气体:毒从何来?》。根据报道,晶明公司的原料商华信公司一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华信公司长期从德国“林德公司”购买全氟丙烷气体,但林德中国公司销售人员证实,他们并没有用全氟丙烷气体的资质。有专家表示,工业和药用绝对是两码事,不能混用。

  此外记者查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时发现,原材料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而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网显示,晶明公司从未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业内人士认为,晶明公司的原料从药用辅料级变为普通工业级,而未变更注册,已涉嫌违规。

  对于原告提交的这份证据,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均认为,《新京报》报道与本案无关,不予认可。

  证据交换结束后,两被告均拒绝接受采访。

  ■ 对话

  原告律师:生产厂家应接受惩罚性赔偿

  21位致盲患者代理律师卢意光庭后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证据能够证明,生产厂家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产品有缺陷还去销售,应该接受一个惩罚性赔偿。

  新京报:你们向法庭提交了哪些证据?

  卢意光:现在我们掌握的被告产品有缺陷,患者有损害后果,这个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提供了证据。

  通过《新京报》等媒体之前的调查,我们发现这个产品在采购中是有问题的,所以我们提出,要求生产厂家把采购的原始纪录,生产的原始纪录,检验的原始记录提供给我们,这样我们可以进一步调查对方是否为明知产品有缺陷而还去销售。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产品有缺陷还去销售,应该接受一个惩罚性赔偿。

  新京报:惩罚性赔偿适用哪些范畴?

  卢意光:惩罚性赔偿目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上也有,对于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是有一个惩罚性赔偿。比如应用医用材料而用了工业材料,这个就是他们生产过程中的缺陷。

  新京报:你们要求两位被告提供什么证据?

  卢意光:医院此前怀疑这个产品有问题,他们做了一个动物试验,我们要求他们把动物试验的结果公布出来,目的是报告对我们后面查明产品有毒成分会不会有帮助,有毒成分到底是什么?另外,天津晶明要提供一个产品标准,我们想了解标准中原材料到底要用什么材料?此前他们称是商业秘密不提供,但是否为商业秘密还需要法律来界定;即使是商业秘密,那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但还是应该将标准提供给法院。

  新京报:接下来会走什么样的程序?

  卢意光:给患者伤残鉴定,我们提出要对患者的伤残等级、损害后果、营养护理、休息、后续治疗、医疗器具等方面做鉴定,明确损害后果,对方证据提交完毕后,可能会再安排开庭。

  ■ 追访

  “问题气体”致盲后患者又得抑郁症

  从法院回到家后,今年67岁的刘红霞(化名)简单扒了两口饭,然后跑到床上躺了起来,此时还不过下午5点半。

  躺在床上会让刘红霞感觉舒服些。老人说,手术后,人不能一直站着,站久了,做手术的眼睛“老感觉要往下掉”,头也昏昏沉沉的。

  南通“问题气体致盲事件”的患者中,刘红霞受到的伤害最大。刘红霞原来左眼高度近视,平日主要靠右眼。去年6月,她发现右眼眼前多了一块黑斑。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医生告知:视网膜脱离,“掉下来0.5毫米,需要马上做手术”。刘红霞接受了医生的建议。

  “没想到把唯一好的一只眼睛也给治瞎了”,刘红霞说。目前,刘红霞做手术的右眼已经没有光感,“医院检查就像人没了心跳一样,只剩一条直线”,刘红霞给新京报记者看了医院的检查结果。而她的左眼视力也越来越差,如果不戴眼镜,伸手距离只能看见人的轮廓。

  刘红霞的家人介绍,自从老人的眼睛出事后,老人时常一个人大哭。今年年初的时候,刘红霞情绪极不稳定,头昏不止、心脏痛、血压也一直很高,曾去多家医院求医,但一直找不到原因。后来,才知道老人得了抑郁症。

  在南通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医生给刘红霞开了专门治疗抑郁症的药,并嘱托刘红霞别“瞎想”了,“眼睛已经不可逆转,再想其他病都出来了怎么办?你一个人,又没人照顾你。”服药两个多月后,刘红霞病情稍微好转。

  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刘红霞逼着自己要适应新的“模糊生活”,但还是状况不断。老人伸出右手,上有两道烫红的伤疤。一道是前几天刘红霞自己热菜时,被热锅的边给烫伤的;另一道则是蒸汽锅的气孔所伤。“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点东西,失去了平衡,老看不准(因而受伤)”,刘红霞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李相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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