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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排查精神病患 举报确诊1例奖350

症状包括“乱管闲事”“整天躺在床上”等;官方称目前还未有人获“奖金”,但政策会常态化设置

2016年07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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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官微“健康双流”发布的内容。 微博截图

  “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过分话多、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这是7月14日,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官微“健康双流”发布的11条“问题清单”,用于“帮助鉴别”疑似精神病患者。“健康消息”称,鼓励市民发现并举报身边疑似精神病患者,爆料奖励50元,经专业鉴定确诊后,再奖励300元。

  双流区卫计局的这一做法,引发部分网友质疑:这些症状能否确认一个人是精神病?会不会有人因钱乱举报造成“被精神病”?精神病人的个人隐私等如何保障?

  昨日下午,双流区卫计局疾控科科长安钧表示,“奖励”是为了调动居民积极性,而11条“症状”则仅供参考,并非“标准”。此外,会对患者的隐私进行保密。尽管目前还没有人获得“奖金”,但这一奖励政策,会继续下去。

  事件

  官微奖励“举报精神病”

  7月14日,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官微“健康双流”,发布题为《确诊1例奖励350元》的微博称,“如果发现身边有符合以下11条中任何1条的人士,请及时告知所在社区干部、居民小区和物业管理员、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站人员等。爆料奖50元,经专业鉴定确诊1例精神病患者,再奖励300元。关爱精神障碍者是社会责任、全民公德。”

  也就是说,如果居民发现一名疑似精神病患者,在经过医务部门确诊后,可一次性获得350元的现金奖励。

  如何鉴别一个人是否值得“举报”?在“奖励条款”后,该微博还列出了11条“症状”作为参考,包括曾有精神病史、无故吵闹、经常自言自语等。

  此外,微博还表示,目的是为了促进公众健康,并“保证对提供的信息保密。”

  由于这11条精神病患者“症状”中,含有“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常见现象”,不少网友直呼躺枪。

  回应

  11条症状非“诊断依据”

  昨日下午,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上述微博确系该局发布。

  双流区卫计局疾控科科长安钧说,上述11条“症状”系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并下发,仅供居民参考,并非“鉴定标准”。“是否患有精神病,必须由相关机构进行专业鉴定,不可能单凭这11条就能判断”。

  “健康双流”也回应称,精神卫生工作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是其原则。《精神卫生法》第六条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及时发现精神障碍患者并进行医疗治疗和贫困帮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而此前公布的“11条问题清单”上所列症状仅是可能发生精神障碍前期表现,不作为诊断依据。患者的发现和诊疗过程均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不会涉及个人隐私。

  此外,为关注和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达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的防治目的,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附:11条“问题清单”

  ●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

  ●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

  ●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

  ●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

  ●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

  ●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

  ●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

  ●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

  ●自杀,或者自残。

  ●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 追问

  1 为何奖励“举报精神病”?

  为调动居民积极性,由卫生系统拨发现金

  发现并确诊一例精神病患者,能获得350元的奖励。双流区卫计局的这一做法,被部分网友批为“冷血”。

  安钧表示,发布微博的目的,在于将居民动员起来,激发全社会关爱精神病患者的责任感。“此前,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发布微博,是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给予居民一定的奖励,能够极大地调动居民积极性。”

  由于新政策推出的时间较短,加之奖金领取也较为严格,安均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顺利领取这笔爆料费。

  安钧表示,奖金由卫生系统拨发,以现金形式发放。“从目前来看,反馈新政策的还算是比较正面,因此我们准备一直设置下去。”

  2 如何避免“被精神病”?

  疑似患者接受检查后,才能获得“爆料费”

  对照11条“症状”,发现一个疑似患者,就能获得50元“爆料费”。有网友质疑:是否会引发“随意举报”致无辜者“被精神病”?

  安钧解释称,这样的说法,是一种“误读”。他表示,要想拿到“爆料费”,并不那么容易。在举报人提供线索后,只有当疑似患者接受相应的医学检查后,才能获得这50元。“如确诊,再奖励300元,如果不是,则只给50元。”

  按照《精神卫生法》规定,疑似精神病患者接受医学检查,只有两种途径,即“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 怎么保护精神病患者隐私?

  爆料人领取爆料费前,需签署保密协议

  即便是精神病患者,也拥有与正常人等同的个人权利。双流区“奖励举报”,是否会造成患者的隐私泄露?

  对此,官微回应称,知情人在提供线索时,须与当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保密协议;基层医疗机构在征求线索中提及的个人或其家属同意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严格的鉴定和诊断;如被确诊,相关部门将遵循自愿和保密的原则进行治疗和救助。

  安钧也称,在制定这一政策时,卫生部门便已考虑到了这点。

  “爆料人领取线索奖励时要签保密协议。”安钧说,一方面,卫生主管部门会对爆料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另一方面,爆料人也须对自己所爆料的内容保密。

  ■ 延展

  症状内容非先例部分表述不严谨

  早在2012年9月,上海市卫计局(原卫生局)颁布的《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中,就提出对辖区常住人口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并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纳入管理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需征得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后,每年至少随访4次。同时,还将对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管理。

  在这份文件中,虽然没有提及“奖励举报”,但同样列出了11条“症状”。当时有媒体称,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则恐怕不少人要被归类为“精神病患者”。

  通过比对,新京报记者发现,此次双流区公布的“11条问题清单”,与上述文件的附件《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里提及的11条“症状”完全一致。

  对此,精神卫生专家张纯称,从日常生活来看,精神病患者确实容易出现上述症状,但并不能因此反推出,“出现上述症状就是精神病患者”的结论。在他看来,这些“症状”表述过于宽泛,所使用的也并非专业性语言,从科普的角度来说可能理解,但是如果作为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新政策”,至少在表述上是不严谨的。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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