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不影响经营管理正常进行;首批200多位投资者开始维权;中介机构立信或一同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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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邹晨辉)7月24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大智慧”)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提交的辞职报告,张长虹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近日,大智慧董事长张长虹被罚五年证券市场禁入。对于张长虹辞职,大智慧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将尽快完成聘任总经理和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公司称将尽快聘任新董事长、总经理
对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辞职一事,大智慧表示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推举合适人选代行董事长职责。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聘任总经理和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张长虹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智慧的发展并对大智慧未来前景充满信心。”大智慧称,公司董事会对张长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开资料显示,张长虹58岁,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历。据大智慧2015年年报,张长虹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5.58%股份,且2015年从上市公司领取的报酬为81.82万元。
在张长虹辞职之前,7月22日,证监会公布了大智慧信息披露违规案调查进展显示,其以多种违规营销方式,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
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证监会还处罚了相关的2家中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首批超200位投资者开始索赔
作为大智慧投资者诉讼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大智慧被正式处罚公布之后,许多投资者反应比较激动,要求尽快将对大智慧的索赔材料提交法院立案。”
许峰表示,由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其审计报告同样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也应该与大智慧一起作为投资者的共同被告。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在大智慧2013年年报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背景下,大智慧仍将相关财务资料作为其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资料,不仅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也产生了严重的误导。”
2015年1月,大智慧拟以85亿元的对价收购湘财证券100%股权。三个月后,该重组事项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在这期间,大智慧股价从6元左右上涨至35元。
此后,大智慧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进行立案调查。受被立案调查影响,大智慧此后连续跌停。
“如果投资者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任何数量的股票造成亏损,均可向大智慧等违法主体提起索赔。”许峰称,7月25日将提交首批两百多位投资者的案件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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