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大智慧”为何会沦为“小聪明”?这不仅源于“大智慧”高管职业操守的缺失,也与当下A股监管的不甚完善有关。
在历时14个月之后,7月22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大智慧”信披违规案的调查结果,大智慧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收入、虚增销售收入、虚构业务合同等违法违规手段,虚增2013年度净利润1.2亿元。随后,7月24日晚,“大智慧”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由于个人原因提交辞职报告。
聪明反被聪明误,“大智慧”终于不得不吞下自己栽下的苦果。证监会对“大智慧”以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堪称“顶格”的罚单,“大智慧”被处以60万元罚款、张长虹(董事长)等责任人被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关键的5名责任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根据“大智慧”处罚决定、同期股东人数、股价跌幅等情况分析,预计投资者索赔总金额可能突破5亿元之多。
对“大智慧”信披违规案应该深入反思,这倒并不完全是因为虚增利润高达1.2亿元,而是“大智慧”作为中国证券投资资讯的专业提供商,其原董事长张长虹甚至长期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如此以研究资本市场为业的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居然会明知故犯、且违法违规程度如此之严重。
“大智慧”为何会沦为“小聪明”?深层次地反思之后,我们就会发现,这不仅仅源于“大智慧”高管职业操守的缺失,也与当下A股监管的不甚完善有关。
其一,财务造假存在天然的“弹簧门”。事实上,“大智慧”之所以能够轻松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元,A股众多绩差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够久不退市,很大程度上,与A股存在财务造假的天然“弹簧门”有关,这一“弹簧门”就是“非经常性损益”这一财务指标,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报均对“非经常性损益”采取扣除法则,而在A股市场却延续至今。
其二,投资者缺乏制度性维权动力。尽管,目前我们从表面上测算,预计“大智慧”将赔付投资者损失高达5亿元之多,但是,最终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以及成功获得索赔的投资者,其总额可能仅有表面测算的1/10、甚至1/10都不到。对此,我并非过度悲观,而是有事实案例可鉴。2013年8月发生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其时,光大证券遭受5.2亿元的史上最严处罚,而且预计股民索赔金额可能高达27亿元之巨,但时至今日,光大证券赔偿给投资者的金额远远没有27亿之多、甚至可能都不到1亿元。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A股市场缺少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从而导致投资者的维权成本高、维权成功的概率偏低。
其三,对大股东的处罚力度过低。虽然,“大智慧”虚构利润高达1.2亿元,但是,证监会对大股东张长虹的所谓顶格处罚,也就是罚款30万元、5年证券市场禁入,这与“大智慧”信披违规案的严重程度,事实上是不成正比的,而至于“大智慧”对投资者的巨额赔偿,一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成功索赔概率偏低,另一方面这部分赔偿也是上市公司支付的。对此,我们有必要结合A股市场的特有国情(股权集中度过高,大股东兼任高管),将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赔偿,改为大股东对投资者的赔偿,毕竟,原先持有“大智慧”的中小投资者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吞下“大智慧”信披违规案的苦果。
至于当下,针对“大智慧”沦为“小聪明”背后的制度性弊端,监管部门不应仅停留在间隙性的重拳打击,更应该在制度完善层面尽快构筑好防线,以避免类似于“大智慧”违规事件的屡治屡起。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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