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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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个年龄一定要靠“媒体曝”?

2016年07月2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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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报道,河南开封今年的高考生王文涛录入户口时,因派出所失误年龄被多录十岁。为此,他与父亲奔走6年,却因没有出生证明而一直无法改回。媒体将此事报道之后,得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安局的重视,王文涛年龄问题得到解决。

  父子奔走六年不如一个报道,着实讽刺。修改年龄得按程序走固然不错,但事情一被报道,就有警察主动上门,一天之内就将这个错误的身份证信息改正过来了,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老百姓个人奔走六年不如一篇文章见报,只能说明相关部门没有认真对待民众的困难,缺乏服务意识。事情一见报,就立马得到解决,这主要是因为办事人员感到了压力,更可能意味着被追责,所以才加快办事效率。过去办事推诿扯皮,那是因为替老百姓办事,而现在虽说还是一件事,性质已大不相同,这已不是在为王文涛父子办事,而是在为自己办事。办不好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更可能危机到自己的饭碗。

  奔走6年呼号不如一篇文章见报,活脱脱显现出了另一种“官场现形记”,事关老百姓的事情,再大也是小事。而引起媒体的关注,摆在全社会眼前的,再小的事情也是大事。这也就是另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错位本质上是公共角色伦理的失陷。

  □朱少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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