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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重奖企业内部举报人”的后效

2016年07月3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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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深圳探索建立了吹哨人制度,对于“企业正式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到60万。

  对问题食品举报人进行奖励,在国家层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就有体现,但深圳建立的吹哨人制度,则是专门针对企业正式员工的举报奖励,且是重奖,如一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30%给予奖励,这是不小的激励。

  深圳市有关方面称,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利用吹哨人制度的代价低得多。确实,食药品企业使用不合格材料,生产问题食品,普通消费者可能无从知道,但作为参与者的内部员工却知道内情。食品安全法律专家就表示:全球食品安全案件中,由政府部门查出来的很少,大部分是企业内部员工、竞争对手或维权组织揭露的。2014年的福喜事件,就是有内部员工提供线索。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重奖企业内部举报人,也是基于现实的经验总结,其后效值得期待。

  □殷国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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